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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建设高素质民兵队伍
2004-12-16 互联网 网友评论(0)条 进入论坛 发表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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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兵是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下的群众武装,是我国三结合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一支战略力量,是进行现代条件下人民战争的基础,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有力助手和强大后备力量。这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任务,特别是在军事斗争准备中,回答和解决好"打的赢"、"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必须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兵队伍。

一、牢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是理论概括,也是行动的指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它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江泽民同志指出:"三个代表"要求,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也是我们在新世纪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不断夺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要求。"本""基""源""根本要求"之说,一语中的,道出了"三个代表"在新世纪对于我们党和国家的极其重要性。

民兵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武装力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这就决定了民兵的政治性质和阶级属性,这就要求广大民兵首先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要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努力保持政治上坚定性和思想上的纯洁性。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持共产主义的信念,坚定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坚定对共产党的依赖,对党、对人民、对祖国赤胆忠心,视党的利益、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勇于奉献。要时刻牢记民兵的性质和任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听从党的召唤、服从党的指挥。也就是说党的旗帜就是民兵的旗帜,党的方向就是民兵建设的方向,党的先进性决定着民兵的先进性。"三个代表"的思想,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奠定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的坚实理论基础。坚持党的领导必须牢固确立"三个代表"在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者中的指导地位。

1、在思想上的认识。要从落实"三个代表"要求的高度理解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地位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中的指导地位。首先要从全面落实"三个代表"要求的高度上,来认识理解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地位、作用,从而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做好民兵工作,是落实"三个代表"要求的重要组织部分,是省军区系统执行"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和实践行动。

预备役部队民兵寓兵于民,肩负着保卫国家安全、实现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使命。同时,它既是战斗队,也是工作队,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着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推动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做好民兵工作,就是在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要求。面对民兵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以昂仰的精神状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推动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不断发展。只有国防巩固,才能捍卫国家的主权和民族的尊严。维护国家,领土、领域、领空完整无缺,确保国家的利益与安全不受侵犯。只有国防得到巩固,才能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使其沿着持续、稳定、健康的轨道向前发展:也只有国防巩固了才能使已有或将有的经济建设成果得到有效维护和保卫。

2、是在工作标准和努力方向上。要把"三个代表"作为衡量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水平的最高尺度和根本指标。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中的指导地位,要做到作决策、谋发展,以"三个代表"为根本指针:提要求、定措施,以"三个代表"为基本依据:分优劣、论奖惩,以"三个代表"为最高尺度。凡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就一如既往地坚持,凡是不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就坚决摒弃,要把"三个代表"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确保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3、是在发展的动力上,要自觉把"三个代表"作为推进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开拓创新的锐利武器。按照"三个代表"要求推动国防后备力量和改革,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自觉防止和克服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等不良倾向:要着眼于市场经济条件下预备役民兵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胆探索、大胆实践,积极稳妥地解决矛盾、开创新局面,使民兵工作在改革中前进,在发展中创新。要实现这些,就必须自觉运用"三个代表"这一思想武器,把这一思想武器化为我们前进的无穷动力。

二、不断深化民兵工作调整改革

深化民兵工作调整改革,是贯彻落实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大举措。深化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的重点是调整民兵组织。民兵组织调整按照减少数量、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类建设的原则进行,着眼强化质量建设,适当压缩基干民兵的规模,扩大组建范围。

在城市实行基干民兵向合格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行业、产业的调整,注重在高科技行业新兴行业、新办企业以及科研、金融、教育等事业单位建立民兵组织:"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和集体企业,凡党组织健全、生产经营稳定,适龄人员满20人以上的,应建立民兵组织:街道、行业系统的领导机关要将规模小的企业事业符合基干民兵条件的人员尤其是退伍军人,进行统一编组、管理和使用。在农村以行政村为依托建立民兵组织,并视情向乡镇企业或专业组调整,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相对集中在乡镇企业编组。大中院校、科研机构、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技术密集型的单位及金融机构,根据专业性质组建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其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城市基干民兵编组,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体,根据企业的发展变化情况适当进行调整,适当缩小部分国有企业基干民兵的建制,同时,有计划地在其他新型企业中编组基干民兵:对一些分散经营、适龄人员较少的企业,可以街道、行业系统或企业管理部门为单位编组基干民兵。农村基干民兵编组,在以行政村为主建立民兵组织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把基干民兵集中编组在乡镇企业:人口稀少,居住分散的地区,可以乡镇为单位集中编组基干民兵。
民兵应急分实行单位编组,参加人员从基干民兵中择选编,并优先把转业退伍军人和党团员编进来。要严格按民兵的政治条件,做好基干民兵特别是应急分队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基干民兵的政治条件的具体标准,参照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执行,抓好基干民兵的政治审查,从严把好入队关:对参加应急分队及担负脱产值勤任务的基干民兵,要建立跟踪考察制度,随时掌握其现实思想表现:结合民兵整组,每年进行一次政治复审,对不符合民兵条件的要及时清退,确保民兵队伍政治上的纯洁可靠。要按照训用一致,突出重点、分类施训、注重实施的原则。重点抓好民兵干部、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和对口专业分队的军事训练,加强与执行任务有关课题和预案的演练,增强训练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断提高战斗力。

来源: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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