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六次全会作出的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决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在浙江的生动实践和具体体现。在建设“平安浙江”战略和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激励下,浙江坚持“和谐是共同的追求,平安是最大的财富”理念,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全力以赴开展“平安浙江”创建工作,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努力走在前列,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1.民主与法治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多年来,浙江在推进民主法治,健全民主制度,强化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和扩大群众的民主权益,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做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成功的经验。
浙江省委、省政府积极推进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了专家咨询、社会公示、社会听证等制度,并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效能监察,使机关工作作风和效率有新的改进。在国务院《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后,浙江制定了相关的实施意见,2004年全省就取消了与行政许可法不相符合的行政许可项目95项,收费项目75项,废止规范性文件225件。
为进一步拓宽公民参政渠道,密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省人大通过有关决定,允许普通公众旁听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和联组会议,今后还计划逐步允许公民旁听常委会分组会议。
以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为主要形式的基层民主自治工作也已在全省农村展开,村民自治制度正在成为浙江农村治理的基本制度。
实施领导下访制度。2003年以来,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有力推动了全省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促进了各类信访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根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积极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社会环境。2004年,全省破案绝对数名列全国第二,民警人均破案数列全国第一,有效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据有关部门的抽样调查,浙江90.8%的受访群众认为有安全感,这一认可比例居全国前列;另据公安部对全国省会城市的暗访检查,杭州市社会治安群众满意率已达到95%,居全国第一。
2.社会公平得到重点关注
在激发效率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已成为浙江省委、省政府制定政策的出发点。浙江在全国率先制定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这一纲领性文件明确提出了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以及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六大任务。
为加快农民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浙江取消了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种种“樊篱”,在35个县开展了就业政策、失业登记、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和劳动用工管理等“五统一”的就业试点工作,着力营造城乡统一的就业新格局。与此同时,坚持以培训促转移,大力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2004年浙江培训农村劳动力124.9万人,新增转移就业28万人。
为推动省内欠发达地区的发展,缩小地区差距,浙江深入实施了“山海协作”、“百亿帮扶”和“欠发达乡镇奔小康”三大工程。有选择地推进发达地区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推动欠发达地区的劳务输出和异地脱贫,促进欠发达地区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着力形成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协调发展的新机制,实现了欠发达地区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的要求。
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浙江创造性地提出了“土地换社保”的新模式,对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就业、医疗、低保和培训等提出明确要求。11个市和所有县(市、区)均已出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一个覆盖全省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建立。目前全省已有近100万被征地农民被纳入各种层次的社会保障范围,40多万人已开始每月领取200至300元的基本生活保障金,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保障线”得到进一步巩固。
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对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机制,浙江还加快构建以城乡低保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制度、教育医疗等专项救助制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等“新五保”为主要内容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框架。到2004年末,全省有60.1万人被列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4.8万中小学生通过“教育券”制度得到免费教育,在高校形成了“奖、贷、助、补、减”的多形式资助体系,累计发放贷款10.2万人,全省没有发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大学的情况;多形式、多渠道的医疗救助工作,以及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救助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至今全省有32个市、县实施了廉租房制度;在农村,27个县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2004年实际参保人数848.55万人,参保率达82%。从2005年开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实施。在城镇,已率先建立了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的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2004年,全省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80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550多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约430万人,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360万人和240万人。
3.共同构筑诚信友爱的人际关系
诚信是中国传统的道德规范之一,现代信用制度则是市场经济的基石。针对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信用缺失现象,浙江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打造“信用浙江”的任务,要求在全社会树立信用意识,发展健全有序的市场体系。通过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主体的建设,如今“诚实、守信”正成为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
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在浙江,生活日渐富裕的大多数城乡居民,十分注意关心身边的困难群众,发扬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各种形式的志愿者组织活动十分活跃。全省县级以上单位已成立了88家慈善团体,筹措慈善基金13亿多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体50多万人次。各级工会组织通过帮扶中心,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1.2万余次,医疗救助1182人次。
4.社会活力得到充分激发
经济的持续增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坚实物质基础。2004年,全省生产总值已达11243亿元,成为中国第四个生产总值突破万亿元大关的省份。人均生产总值接近3000美元。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3年全国最发达的100个县(市)中,浙江占30席,居全国第一。浙江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51.2%,比全国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16.9%高出34.3个百分点,居各省区之首。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也都位居全国各省区的首位。
来源: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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