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 SSI 文件时出错
处理 SSI 文件时出错
妥善处理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宗教矛盾
2005-06-10 互联网 网友评论(0)条 进入论坛 发表博客
  关键字:公务员 文秘 领导讲话 双基 和谐社会 经济型社会 调研 会议精神 演讲稿

  第四,打着宗教旗号的邪教的犯罪活动。如打着基督教旗号的“呼喊派”、“全范围教会”、“门徒会”;盗用佛教道教一些成分的“法轮功”组织等。宗教上的敌我矛盾是我国现阶段一定范围阶级斗争在宗教领域中的反映,尽管这是一个不大的局部,但是其严重性不可低估。

  三、宗教矛盾的主要特点

  1.宗教矛盾与民族矛盾交织的情况突出。

  某些宗教的民族性出现强化的趋向。如前些年伊斯兰教由于受到来自社会某些方面的伤害而引发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的强烈反应,是建国以来少有的。

  2.宗教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程度增强。

  这在藏传佛教信仰达赖问题和天主教信仰罗马教皇问题上表现得十分明显。十四世达赖是图谋西藏独立的分裂主义政治集团的总头子,他利用自己宗教的神圣外衣,大搞反动政治活动。而相当多的信教群众甚至一些干部还不能正确认识达赖利用宗教活动进行反动政治活动的本质。对罗马教皇的信仰是天主教的特征之一,中国的天主教徒持这种信仰是很自然的事。但是梵蒂冈罗马教廷在政治上依然同台湾保持外交关系,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惟一合法政府;它通过单独任命主教控制中国天主教的领导权,策动和扶植地下势力,分裂我国天主教,破坏我天主教政治上独立自办的方针。对天主教宗教性与敌视我国的政治问题交织的状况,一些天主教神职人员和教徒群众认识上还不是十分清楚的。

  3.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交织情况加大。

  例如媒体伤害穆斯林宗教感情造成的恶劣影响起初大体上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但是,在事态的发展中,也确实有敌对分子以维护宗教神圣为借口煽风点火,推波助澜,扩大事态,甚至把群众的抗议情绪和活动,引向推翻政府,不惜搞打、砸、抢。敌对分子混杂在大批群众之中,阵线一时分不清楚,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和解决问题的难度。

  4.人民内部矛盾出现对抗性的情况增多。

  比如某些宗教内的教派矛盾,社会上出现的对信教群众的伤害引发的事端后来发展到了对抗,一方面有坏人从中捣乱,火上加油,另一方面也有党政一些部门由于定性不准或延误解决问题的时机,或打击面过宽而造成大的乱子。

  四、妥善处理好宗教矛盾

  当前我国宗教方面的矛盾呈现出的状况和特点是由国内国际的形势决定的。从国内情况看,目前我国改革开放正处于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会更复杂、更突出。社会生活的各种矛盾不可避免地会反映到宗教领域中来。从国际情况看,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但世界仍很不安宁,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其中民族宗教矛盾和边界领土争端导致的局部冲突仍时起时伏,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国际恐怖势力在我国周边一些地区仍相当活跃。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西化”和“分化”的图谋没有改变。这都会对我国的宗教问题产生影响。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妥善处理宗教方面的矛盾问题。

  宗教领域中的稳定和谐,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局部,但又是一个特殊的局部。因为宗教方面的矛盾,首先是涉及亿万信教群众的信仰问题,还涉及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问题,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又十分敏感,宗教方面的矛盾处理不好就会导致社会不和谐不稳定,就会影响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方面已有深刻的经验教训。

  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我国宗教方面的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这一基本判断。同时对人民内部矛盾与一定程度敌我矛盾交织的情况,对人民内部矛盾在一定条件下会出现对抗性的局面也决不能掉以轻心。

  处理宗教矛盾的主体是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维护宗教领域的团结稳定的方针,努力提高处理宗教矛盾的水平。

  1.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增强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的团结。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是我们党维护人民利益、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也是最大限度团结人民群众的需要。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大力加强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的团结,把他们的力量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上来。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要求尊重每个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教的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对不尊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损害宗教界合法权益的行为,必须予以纠正。

  2.国家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强化用法律手段处理宗教矛盾。

  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426号令,发布了《宗教事务条例》。这是在新世纪新阶段国家推进依法治国,在宗教法制建设上的一个里程碑,是今后国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依据,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法律保障。

  我国《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早就有关于宗教方面的条文。《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此外,《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通则》、《教育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中也有相关条款。《宗教事务条例》则全面体现了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了规范。它是党和国家有关宗教政策的制度化、法律化,是宗教工作成功经验的总结。《宗教事务条例》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条文体现出“重在保护”的精神,即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国家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是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按照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条例》也明确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在从事宗教活动等方面应当履行的义务。总之,《条例》是国家一个成熟的行政法规。它的颁布执行必将有力推动党和国家宗教工作方针的全面执行,必将充分调动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参与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积极性。

来源:佚名

共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上一篇:年终专稿:2006年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超过2800亿美元  
下一篇:构建和谐社会 湟水流域科考活动拉开帷幕

关系栏目:理论调研 领导简介 领导讲话 礼仪大全 心得体会 外交关系 团员教育 文学鉴赏

相关链接
发表评论   看看其他(0)人对此文的看法
笔名:
评论内容:(限制250字符,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承担一切责任。)

处理 SSI 文件时出错
处理 SSI 文件时出错
    处理 SSI 文件时出错
处理 SSI 文件时出错
    处理 SSI 文件时出错
处理 SSI 文件时出错
相关图片
处理 SSI 文件时出错
处理 SSI 文件时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