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和谐社会”?
我理解,“和谐社会”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四方面:
其一,“和谐社会”是社会资源兼容共生的社会。民族、宗教、党派、阶层是国家重要的社会资源。这些社会资源之间固然有这样那样的差异,但是它们都是共存、共生于一个社会之中。它们各有各的生命力。从历史上看,什么时候多教并存,什么时候社会和谐;什么时候多党合作,什么时候社会和谐。“治国之道,必先富民”,“富民”不是富少数人。和谐社会应当给各类人谋取一定的物质利益,提供生存与发展的条件,从而把各类社会资源联合起来,形成合力。合力是吸引力与排斥力的平衡方程。和谐社会应当是各类社会资源互相促进而又互相制衡的经纬交织的公民社会。
其二,“和谐社会”是社会结构合理的社会。所谓“合理”,是说社会的各个组成部分,也就是子系统之间有一个比较匀称、比较均衡、比较稳定的关系。这些子系统通常指的是人口结构、阶级结构、民族结构、职业结构、地区结构、家庭结构。社会结构是社会的框架。社会结构合理是社会和谐的前提。社会结构不合理,必然会把社会距离和社会矛盾拉大,与此相应地是社会张力也大。社会张力一大,社会冲突一触即发;反之,社会结构合理,社会距离适当,社会矛盾也会比较小,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社会管理、社会整合、社会控制的难度比较小,成本比较低,和谐社会容易建成。
其三,“和谐社会”是行为规范的社会。中国有句话,叫做“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社会的规矩是社会行为的准则。人生在世,无不需要制衡。 “有条”则“不紊”。有轨才会减少越轨。磁悬浮也不是悬在天上的,必须有能够让列车浮起来的轨道。天上的飞机,海里的船,都有航道。有了交通规则,故意闯红灯的人便会大幅度减少。大家都按规矩办事,社会就会井然有序。规范的内容很广泛,风俗、道德、法律、纪律、宗教都属于社会规范。社会规范分成文与不成文两大类:法令、条例、规章、纪律以及一部分道德,为成文的;风俗习惯以及一部分道德为不成文的。法是强制性的,虽有弹性,但总体上是刚性。道德水准虽然也分层次,但是总体上是高层次的,比法律水准高。一个人只做到守法是当不了先进的。成文的、强制性的规范固然有效,但不成文的、非强制性的、靠褒贬来规范的、能内化到心灵深处的,也许更具有长效的功能。即使是超自然,超人间的宗教,也具有约束作用,有助于增强人的自控性。社会规范是社会控制的防火墙,是社会发展的支撑点。社会在前进,社会规范会更新。更新后的社会规范依然是社会发展的推进器。
其四,“和谐社会”是社会运筹得当的社会。所谓“社会运筹”,就是书本上常用的“社会整合”。意思是说在调节社会中不同群体的利益时,运筹自如,运筹决胜。手段不仅多样,而且高明、灵活,互相衔接,互相配合,互相依存,相得益彰,而不是互相抵消,彼此扯皮。有了合理的社会结构和社会规范,如果没有高明的社会运筹,社会仍然难以和谐,说不定会浪费社会资源,甚至于会糟蹋了合理的社会结构,把本来合理的社会结构变得不合理。社会结构是人搭起的架子,社会规范也是人制定的,一句话都是人运筹起来的。运筹得当,兼顾各方,兼容并包,各得其所,人与人和睦,人与社会融洽;运筹得当,方能用尽可能低的社会成本,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资源的作用。
二、和谐社会理论是阶级调和论吗?
不,和谐社会理论不是阶级调和论。“阶级调和论”是在压迫阶级与被压迫阶级尖锐对立的情况下,在被压迫阶级起来反对和推翻压迫阶级时,出于扑灭被压迫阶级的斗争烈火,挽救压迫阶级的灭亡命运的需要,而提出压迫阶级与被压迫阶级和平共处的主张。这种主张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都出现过。第二国际的机会主义领袖也兜售过这种理论。今天中国的“和谐社会”论,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是在两大势不两立的对立阶级已经基本消失的条件下提出来的,同以往的“阶级调和论”不可同日而语。今天,中国依然有阶级、阶层,这些阶级、阶层之间依然有矛盾,也会有斗争。我们不是无冲突论者。我们是社会冲突难免论者,是社会冲突的转化论者。但是,我们更清醒地认为,当今阶级、阶层之间的关系的主要方面,是共生的,是兼容的,是互补的。只要处理得好,协调得好,是能够和谐相处的。当然,处理得不好,协调失灵,矛盾也会激化。这自然不是我们所期望的。
三、和谐社会是要进入“无差别境界”吗?
不是。没有差别便没有和谐可言。有“异”才需要“和”,有“多” 才有个“谐”的问题。交响乐好听是因为有管、弦、打击等多种乐器。交响乐需要个好的指挥也是因为乐器众多。中国之所以在今天提出和谐社会,恰是因为实现了从单一到多元、从“清一色”到多样化的转变。多元呼唤和谐。多元是和谐的前提条件。和谐是多元的目的和归宿。多元而不和谐必将导致对多元的否定。多元而不和谐会把我们付出巨大代价换得来的多元付诸东流。多元而又和谐既是多元的颂歌,也是和谐的乐章。和谐社会丝毫没有搞无差别的意思。
四、中国的阶层分布是不是哑铃形?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社会少不了分层。阶层是执政党的重要政治资源。阶层协调是社会和谐的轴心。阶层之间的矛盾在卓越的执政党面前,是考验执政能力、检验执政理念、优化执政方式的难得机遇,也是可贵的执政资源。一般说来,社会阶层结构的分布以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形”为佳。可我们的情况怎么样?有人说,“中国现阶段的中间阶层的规模大约只占就业人口的15%”,是不是太小了?这是不是同早几年大批中产阶级有关?越批判,中间阶层越小。哑铃形的社会结构难以和谐,难以稳定。
五、中国有没有弱势群体?
弱势群体的状况是区别社会文明的分水岭。对弱势群体的态度是检验一个人、一个政党的试金石。据中国人民大学社会研究报告《走向更加公正的社会》的计算,如果将城乡贫困人口、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失业和下岗职工、残疾人、灾难中的求助者、农民工等各类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口加总,再扣除彼此重叠的部分,大约有1.4—1.8亿人。这只是从经济上看的,同时还有“看病难、上学难、打官司难”的人,他们算不算弱势群体?是不是存在越不承认有弱势群体,弱势群体越大的问题?
六、中国有没有“两极分化”?
来源: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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