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是个山区县,90年代以来,先后两次进行了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数从原6 8个减到去年的30个,但乡镇干部,特别是事业干部精减力度不大,存在着精简机构、精简编制,但不真减人员现象。今年初,县委按照省市有关机构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积极稳妥地进行了乡镇事业机构改革,精简了机构,真减了人员,提高效率,达到了较好的效果。全县30个乡镇,事业机构由180个撤并到79个,精简机构101个,精减了56.11%;编制数由910名精简到560名,精简编制数350名,精简了38.46%;实有事业干部由775人精简到513名,实际减少人员262人,真减33.8%;减轻了财政负担,每年节约财政支出300万元。这次淳安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主要做法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入调查研究,弄清摸准情况。
县委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把深入调查研究,弄清摸准情况作为做好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首要环节来抓。围绕乡镇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分流等问题,采取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县长亲自带领人事局长、编办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县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并到全县6个片分片召开了30个乡镇领导干部参加的座谈会,征求对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调研,摸清了乡镇 6个事业机构16类事业人员的实际人数及身份、年龄、学历等基本情况和符合提前退休离岗退养人员的具体人数,掌握了乡镇事业机构和事业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机构设置过多 。二是广播线务、农科、工办等人员过多。三是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低下。
二、突出精简重点,科学设定机构编制。
科学设定机构编制是做好乡镇事业机构改革的前提。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县委明确机构改革的重点,将以往设置过多、过散的“站、所”归并成综合性的农业、经济 和社会事务等服务机构。其中:农经、农科、农机、林业、茶叶、果树、渔政、水产、水利 、畜牧兽医等站所合并为农业综合服务站,其它确实需要保留的“站、所”,规范设置为经济和社会事务服务站,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撤销了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站 、所”。每个乡镇事业机构从原来的6个减到平均不到3个,有的乡只有2个。全县乡镇事业 机构由180个撤并到79个,精简了101个。
在合理设置机构的基础上,突出精简重点,科学确定编制。从淳安山区县的实际出发,由乡镇和县业务主管部门分别提出新一轮的定编建议数,县编办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拟定出各类事业人员编制数意见,报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县委县政府审批。在定编过程中,坚持从乡镇工作实际和农民群众需求出发,把广播线务员、文化员、农机员、农科员及工办人 员作为精简重点。改革前分别定编69名、50名、53名、54名、140名,这次分别定编为36名、33名、30名、32名、74名、减少编制总数161名,精简幅度分别达47.82%、34%、43.39% 、40.74%和47.14%。全县16类乡镇事业人员,重新定编560名,减少编制350名。
三、采取“1 2”方法,精减分流人员。
精减人员,是机构改革的难点,也是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人员分流要动真,精减措施必须过硬,体现公平公正,否则改革难以顺利进行。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对人员分流采取了“1 2”的方法。“1 2”就是一次考试加上二次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局组织所有在职人员统一进行一次综合基础知识闭卷考试,同时由乡镇和县业务主管部门分别根据干部本人德、能、勤、绩、廉方面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重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考试考核按百分制计分,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占50%,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占30%,乡镇考核占20%,最后由县人事局进行综合计分。在综合计分时,对担任乡镇机关中层干部、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和县政府以上先进个人的予以适当加分。
在考试考核基础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采取集体办公的形式,逐乡逐镇逐人进行“四方联审”,做到政策公开,增强透明度。根据各类事业干部考试考核综合计分排名,按照分类确定的编制数从高分到低分,实行末位淘汰制,确定留用人员和分流人员。全县实际减少乡镇干部262人,这是乡镇事业干部精减力度最大的一次。“1 2”和“四方联审”的做法把干部知识文化素质和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有机结合起来,优化了干部的素质和结构,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效地避免了暗箱操作和乱开口子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现象发生。
四、制定分流政策,确保改革稳妥。
为确保改革积极稳妥,不留后遗症,使被分流的人员走得愉快,县委县政府制订了优惠的分流政策。对到2004年12月底工作年限满20年(干部身份)的提前退休、退养人员,享受退休退养政策;对不符合提前退休、退养条件但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离岗休息人员 ,采取“协缴”的办法,协议缴纳基本养老金和医疗保险金;对不符合“协缴”条件和近三年来因受党纪政纪处分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分流人员,也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对辞职人员享受更优惠的一次性经济补助。
在出台分流政策,确保改革稳妥的同时,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局还十分关心分流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局对重点分流对象进行逐个上门走访谈心,了解思想情况,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做好稳定工作。乡镇党委和县业务主管部门都分别与本单位和本业务线上分流对象逐个进行谈话谈心,消除他们的思想顾虑,帮助寻找新的工作门路。通过分流政策和思想工作,使他们感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激发了他们在新岗位工作的热情,有效地确保了社会的稳定。目前全县未发生一起分流人员上访事件,这是历次机构改革中没有过的。
来源: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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