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四年四月一日) 中央批准《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现印发给你们。
中央认为:《纪要》是今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指导西藏工作的重要文件。望自治区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正确掌握它的精神,团结、带领西藏干部和群众坚决贯彻执行,力求尽快地把自治区的经济搞上去,使全区人民富裕起来。
《纪要》中提出,在各项工作、特别是领导工作中,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不断地加深对本地区各方面情况的了解,加深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以求更好地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努力把我们的工作推向前进。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都有指导意义。《纪要》中根据西藏的特殊情况制定的各项具体方针、政策和措施,则只适用于西藏。其他各民族自治地区不可照搬。
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节录)
(一九八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一、会议的目的和意义
自一九八○年中央书记处召开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央对西藏工作作了重要指示〔1〕,胡耀邦、万里同志等到西藏视察工作的四年来,自治区党政军民各级组织,贯彻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指示,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广大党员、干部和驻藏部队指战员在建设、保卫西藏中很努力,很辛苦,贡献了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但是,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这几年西藏的农牧业生产徘徊不前,经济文化发展缓慢,人民生活改善不快。连年干旱,自然灾害比较严重,是客观原因。从自治区党委的领导工作和指导思想上检查,存在的缺点和问题主要是:对西藏的特殊性认识得还不够深刻,思想还不够解放,对搞活经济的措施还不够切实、有力,有些同志在执行党的统战、民族、宗教和知识分子等政策上仍然存在着“左”的思想。中央书记处决定召开这次座谈会的目的,就是按照整党精神,根据近几年的实践,对西藏的基本情况来一次“再认识”,对我们现行的方针政策作一次再研究,力求把问题看得更全面、更准确些,提出更切实、更有力的措施,争取较迅速地、大步地把西藏工作推向前进,中心是把经济搞上去,使人民尽快地富裕起来。
在中央领导同志的帮助下,到会同志边学习,边座谈;摆情况,议问题,想办法,提措施,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从而进一步解放了思想,认识了西藏的特殊性,明确了奋斗目标,确定了一些更加切合实际的方针政策。之后,西藏同志到江苏、广东两省经济发达和原来基础较差、这几年工作发展较快的地区参观访问,看到了许多新鲜事物,大大开阔了眼界,增强了建设西藏的信心。回京后,讨论通过了会议纪要。大家一致认为,这次会议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开得新颖活泼,生动具体,实际上是一次学习的会议和整党的会议;是继上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后,又一次对西藏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会议。
二、怎样更深刻、更正确地认识西藏
西藏是祖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一九五一年西藏和平解放后,它就永远摆脱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羁绊,真正回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团结平等、友爱合作的大家庭。三十多年来,西藏在前进的道路上尽管发生过种种曲折,但经过平息叛乱、民主改革,废除了封建农奴制度,建立了民族区域自治政权,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终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它在社会制度改变的性质和程度上,比全国其他任何地区都更为深刻。这是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西藏藏汉等各族人民及与人民有联系的领袖人物,人民解放军驻藏部队和西藏全体干部艰苦奋斗的伟大胜利成果。我们的总目的,就是要沿着党所指引的正确道路,稳步地发展这一伟大胜利成果。
根据十二大决定的党的总任务和总目标,总结西藏和平解放三十多年来的历史经验,我们要加快西藏经济文化的发展,建设团结、富裕、文明的新西藏,在各项工作、特别是领导工作中,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不断地加深对西藏各方面情况的了解,在工作中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无论过去和现在,党中央和中央常委同志,对西藏情况是有一个基本正确的认识的,但也不能说已经认识得很深刻、很正确了。随着情况的变化,还必须不断地加深这种认识。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告诉我们,要正确地改造客观事物,必须先正确地认识客观事物。而要正确地、深刻地认识客观事物,绝不是简单、容易地能够做到的,必须经历一个基于实践的由浅入深的认识过程。从感性知识发展到理性知识,又从理性知识而能动地指导实践,并且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地取得新的感性知识,不断地发展到新的理性知识。这样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逐步深化。也可以说,在认识客观事物的过程中,必须抓住两个重要环节,完成两个困难任务:一个是由个别到一般,或者说从具体到抽象,也就是对纷繁复杂的事物,经过科学的抽象,认识事物共同的本质和规律,制定正确改造客观事物的方针、政策和原则;一个是再由一般到个别,或者说从抽象到具体,也就是把原定的方针、政策和原则再回到个别和特殊中去,对尚未认识或尚未完全认识的特殊事物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不断加深我们的认识,修订、完善和发展我们的方针、政策和原则,而不致使它变成僵化的东西。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再认识”。
在对西藏的认识上,有两种错误的思想。一种是只看到西藏的特殊性,不承认西藏同全国其他各地的共同性,甚至非常错误地认为西藏可以“独立”。有这种认识的人为数不多,但却不可低估它的影响和危害。必须懂得:我国的辽阔疆域是长期历史形成的,我国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中国各民族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友爱,互相依存,共同走社会主义的道路,才有无限光明美好的前途。任何搞分裂的思想行为,都是违反全国各民族、包括藏族在内的根本利益的,是要遭到各族人民坚决反对的。另一种是只看到西藏同全国各地的共同性,忽视甚至否认西藏的特殊性。必须看到:西藏在我国是一个具有很大特殊性的地方,它不仅同内地各省的情况有很大的差异,而且同内蒙、新疆等民族自治区相比也有许多的不同。西藏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是世界屋脊,高寒缺氧,地广人稀,地处祖国西南边陲,交通不便,基本上长期处于封闭状态。(2)过去长期处于封建农奴制社会。政教合一的僧侣、贵族统治达数百年之久。在跃进到社会主义 以后,历史上遗留下的痕迹仍然很深。(3)基本上是单一民族——藏族聚居的地区。藏族人民勤劳、朴实、智慧、勇敢,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独特的民族心理素质、民族情感和风俗习惯。(4)基本上全体藏民都信仰喇嘛教,宗教在群众中有长期的、深刻的影响。由于以上各点,它就成为一个斗争复杂、举世瞩目、非常敏感的地区。我们在那里的一举一动很容易在世界上引起反响。西藏的这种特殊性是长期的历史所形成的,忽视甚至否认这种特殊性,我们就要犯错误,就要脱离西藏群众,并且会为国外的敌对势力和国内的敌对分子所利用,从而损害国家和各族人民的利益。
来源: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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