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普查工作的不断深入,愈显依法普查的重要性。宣武区普查办及时将执法工作纳入普查全过程,成立了经济普查执法检查组,在主管局长领导下,积极参与经济普查各阶段的工作。
为使普查对象认真对待普查,宣武区执法检查组与街道普查办公室密切配合,针对在清查工作中部分单位统计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不重视经济普查工作,甚至将普查人员拒之门外的现象,加大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各街道的“普查钉子户”逐一进行清查执法,成效十分显著。
宣武区还先后编写了《参加经济普查是每个单位的法定义务》、《填报经济普查资料是您应尽的法律义务》(普查法规告知书)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摘要》等宣传材料,并印刷万余份发至各基层单位。宣传重点是: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是每个普查对象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同时明确告知不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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