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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条例》威力显 执法硕果结
2007-03-12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 网友评论(0)条 进入论坛 发表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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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海淀区经普办执法组人员在对甘家口街道经济普查执法检查中,认真贯彻宣传与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并以《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为依据,以宣传解释为先导,使几个“钉子户”前倨后恭,圆满完成101表填表任务,充分显示了《条例》的巨大威力。

员工无理拒报,宣释《条例》终获解决

  11月19日上午,海淀区统计局与区经普办联合执法人员在甘家口街道经普办人员的带领下,来到一拒报单位。一进门,普查人员便出示《北京市统计执法检查证》并询问:“你单位负责人或会计在吗?”一员工极不礼貌地回答:“不在,不在,都不在。你们算干什么的。公安局的去哪还提前打个电话呢,你们电话也不打,去哪给你们找负责人去?”

  普查人员接着问道:“请问,负责人去什么地方了?”这位员工说:“去深圳了,你们去找他吧。”普查人员又问:“单位现在有没有临时负责人?”一戴眼镜30多岁的女士站起身很傲慢地歪着头说:“我们都是成年人,不需要什么人管。”另有几个员工也七嘴八舌的说了一些自以为很高明的话语。

  看到该单位的现状,普查人员便说:“一个单位总不能处于无负责人的状态吧。”这时在门旁电脑前一五十多岁的男员工大声喊道:“你们都出去不要影响我工作。”普查人员没有理睬他,最后又问道:“负责人的电话你们知道吧?”第一个开口的那位男员工随便抓了一张纸,草草地写了个名字和手机号扔给普查人员,将手一挥就大声嚷嚷说:“给,就是这个,出去打去。”然后几个员工群起喊道:“出去,出去。”

  看到这种场面,普查人员压住火气想,我们是代表政府的,要注意维护执法人员的形象,决不能一时冲动,跟他们唇枪舌剑论高低,况且负责人外出不在单位,即便行使执法程序也很难执行。因此决定先离开该单位。

  为了解情况,普查人员来到该单位承租的物业负责人办公室。经了解,该单位负责人确实外出在深圳,可是会计就在单位里。普查人员决定先与负责人通话后再研究处理办法。在物业办公室,普查人员拨通了该单位负责人的手机,说明来意以及该单位员工表现并严肃地告诉他,经普101表已到上报的最后期限,如拒报将按《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36条规定对你单位进行处罚。

  该负责人听了解释后表示非常抱歉,并说,他到深圳开会办事已近一个月,单位居然发生这种事,确实让他很生气,并一再表示全国经济普查这么重要的事情,作为每一个普查对象来说,都应该积极配合,没有任何理由拒绝。他又说,换句话讲,既使不是政府人员,任何人来到单位,都应该礼貌待人,如此无礼到这种地步我确实没有想到。该负责人最后说:请放心,第一,我马上打电话让会计到指定地点参加101表填报;第二,我回去后,单位必须进行整顿,一定要给你们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下午一点半,该单位会计准时到甘家口街道统计科认真进行了经普101表的填报。

依据《条例》识别身份,法人无法拒绝填报

  11月18日,执法组接到甘家口街道的举报,香港某在京分公司多次拒填101表。执法人员于19日下午前往该单位,首先出示了《北京市统计执法检查证》,一员工把我们带进一小会议室随即离开。

  等了良许,进来一人询问:“有什么事:”执法人员再次出示证件并说明来意,要求负责人或会计出面。他说:“负责人已去香港,单位没有会计。”此人皱着眉头不想多说一句话。从他傲慢、冷漠的态度,执法人员猜测此人即是单位负责人。执法人员拿出《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给他看,他说《条例》我看过,我们不在普查范围内。

  看他以特殊身份自居的样子,执法人员告诫他:“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在普查范围内。”接着执法人员又说:“国家制定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这是经济普查的法律依据,任何普查对象都有义务支持配合这项工作。”此人继续沉默不发一言,执法人员仍以耐心而又严肃、和蔼而又不失力度的口吻告知他:“现在已到101表上报的最后期限,如果你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绝上报,我们将依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对你单位处5万元以下罚款。”说到这,他仍不动声色地保持沉默。

  执法人员紧接着又说:“这次经济普查,北京市政府下了很大的决心,对一些拒报单位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除罚款外,还有三条处罚措施:第一,要将处罚决定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公布于众;第二,将处罚结果以黑名单的形式在企业信用信息网上通报;第三,相关单位将对拒报单位进行联合执法。”停顿片刻,执法人员用信任的口气说:“我们相信,你不希望你单位走到这一步吧!”停了一下,他笑了笑说:“我们不是不配合,只是不了解。”接着他很痛快地说:“把资料拿来,我现在就填。”

企图瞒天过海,当场识破漏报

  11月19日中午11点半,执法组来到一拒报单位,该单位会计接待了我们。执法人员向她出示了《北京市统计执法检查证》并说明了来意,她非常肯定地说:“我们已经报了。”看到桌子上的经济普查资料,当时执法人员也信以为真。可是街道的普查人员说:“如果你们确实报了,为什么我们这里没有记录,你们报给谁了?”

  看出疑点,执法人员严肃的告诉她:“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法律保障下进行实施的,决不是儿戏。如果我们查清楚是你们单位在有意拒报普查资料,那么你们单位将受到法律的处罚。”听后她便急忙说:“让我找找看。”果然她从隔壁房间将101表拿了出来并且没有填完,针对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执法人员对她进行了说服教育和严厉批评。她一再检讨,表示保证在下午一点半以前将表填好,送街道办事处。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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