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已经进入登记阶段,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了保证全市经济普查资料上报的数据质量,决定从2005年1月份开始,对全市企业上报的经济普查后续表中的主要统计指标进行执法检查。
通过执法检查,对普查资料数据存在差错的企业进行纠正,提高企业上报普查数据质量,加大对提供虚假普查资料的单位违法行为的曝光和查处力度,敦促普查对象如实、按时上报普查资料。
本次检查的范围是所有普查对象,检查的重点是经普101表中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单位。检查内容包括,全年劳动报酬(生活费)总额、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商品销售总额、餐饮企业营业收入、建筑业总产值、本年完成投资、服务业及金融保险业营业收入、管理费用等主要指标。北京市统计执法部门将统一抽选检查对象,按属地下达各区县,由各区县负责对这些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同时负责组织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普查对象填报数据进行核查。北京市统计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对各区县统计工作考核中。
北京市对经济普查上报数据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将于2005年3月底结束。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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