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市政府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采取四项措施,大力加强实体型综合统计站建设。《意见》要求: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各镇(办)要根据统计工作任务需要,进一步完善实体型综合统计站。统计站专职统计人员应按镇(办)人口的万分之一配备,文化水平必须达到中专以上。各镇(办)统计站在业务上由市统计局给予具体指导,负责本镇(办)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统计工作。
二、加快推进统计统计信息工程建设。镇(办)和大中型企业加大统计信息化建设力度,解决好联网所需设备和经费。各镇(办)要管理维护好统计站的专用微机,并配齐打印机等配套设备,进一步完善市、镇两级联网,实现统计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存储的现代化。
三、推进制度建设,强化统计基础工作。建立镇(办)综合统计制度。镇(办)辖区内的农业、工业、贸易业、劳动工资、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民营经济等一律纳入镇(办)统计机构业务范围,由镇(办)统计机构按市统计局有关要求和报表制度搜集、整理、汇总上报。实行数据质量及工作责任评估评估制度。定期对主要经济社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对资料的来源、口径范围、相关指标、可靠程度以及逻辑关系进行评估论证,严格把关。各镇主要数据要经市统计局评估认定后予以公布。完善统计档案管理制度。镇(办)企事业单位和村民自治组织要全部建立统计档案、统计台帐、报表档案,基层单位要做到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三相符。
四、完善配套措施,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一是加大统计监察力度,维护统计工作的正常秩序。二是严格监控,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三是严肃统计执法,营造良好的统计法制环境。四是加强统计人员培训,提高统计队伍素质。
(山东省统计局)
来源:国家统计局
上一篇:非农收入比例提高 河南农业结构调整助力农民增收 下一篇:2005年贵州能源生产快速增长 经济效益喜忧参半 关系栏目:理财专区 CEDEA 外汇行情 文秘 中经协 中经协数据中心 产业经济 股市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