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认真做好全省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建立由统计部门牵头,编制、民政、国税、地税、工商、质监和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等部门参加的基本单位名录库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落实部门资料交换及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
二、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的工作机制。统计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明确分管领导和配合处室,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提供必要的保障。省统计局要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部门资料交换和名录库更新的试点工作,对名录库更新的具体工作流程、部门现有名录资料与经济普查名录库的匹配等进行深入研究,及时查找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的工作机制。
三、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开发应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深入开展分析研究,认真做好名录库资料的开发应用,在符合有关规定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资料的使用管理权限,及时向党政机关、科研院所和社会公众提供基础数据资料,努力实现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基本单位名录库的使用效果。
(湖北省统计局)
来源:国家统计局
上一篇:湖南两部门就信息化和信息产业统计达成共识 下一篇:河南省长李成玉对工业统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关系栏目:理财专区 CEDEA 外汇行情 文秘 中经协 中经协数据中心 产业经济 股市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