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通化市质监局,在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精心准备、周密部署,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市经济普查工作会议结束后,立即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对本系统承担的经济普查工作进行部署。同时,成立了局经济普查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经济普查工作。为了确保工作质量,在本系统建立了经济普查工作责任制,做到机构、人员、措施“三落实”。
二、及时准确提供数据资料。按照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全市各级质监局及时地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了准确的组织机构代码资料,并通知了过期、没有年检的单位立即办理相关手续,对破产、倒闭的企业及时从名单上删除,确保上报的数据不重不漏、准确无误。同时,加强与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的沟通,将全部数据核实准确。
三、认真开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宣传工作。全局各科、所、队在工作中,主动向各企事业单位宣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使各单位能够了解普查的意义、目的。为了消除被调查单位的疑虑,使其支持配合普查,确保普查数据准确,规定了在普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不处罚,只是提出整改意见,帮助企业整改。
来源:国家统计局
上一篇:吉林省经济普查第二轮督查工作完成 下一篇:吉林省政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经普工作(图) 关系栏目:理财专区 CEDEA 外汇行情 文秘 中经协 中经协数据中心 产业经济 股市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