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研究在省会长春市如何开展经济普查宣传月和宣传日活动,11月25日下午,吉林省、长春市两级经济普查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对即将在12月份开展的宣传月和宣传日活动进行了具体的研究和落实。
会议研究决定:一是在宣传月期间,加强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省市两级的电台、电视台、日报等新闻媒体单位连续播发经济普查的宣传口号,并在日报开设专栏,宣传经济普查工作;二是充分利用车体广告流动性强的特点,要在长春的主要干线粘贴车体广告,加大经济普查的宣传力度;三是省、市两级政府主管领导亲自参加宣传日活动,在活动现场发表讲话,身披经济普查挂带,参与现场活动;四是要宣传日当天在市中心广场、大型超市门前等繁华地段开展大型文艺表演,自行车宣传队,发放经济普查宣传单、宣传画、宣传品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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