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进入登记阶段的同时,为了能让广大被普查对象和其他各有关方面更好地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使普查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吉林省吉林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建立、健全了申报制度。
申报范围是:在经济普查登记阶段,尚未登记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申报方式是:以电话形式报送各县(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吉林市及各县(市)、区的申报电话与联系人名单已在市电视台的黄金时段与江城日报公布。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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