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要求,按时完成经济普查各阶段的任务,确保全省普查工作圆满成功,在10月14日召开的吉林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会议上,省长洪虎代表省人民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的负责人签订了经济普查目标管理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了组织机构、普查经费、办公设备等的落实和普查宣传工作的开展、普查数据的质量等方面的责任目标。
责任书同时明确了具体的奖惩办法,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未按要求完成责任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影响全省经济普查进度和质量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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