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二十周年,交流全省统计法制工作情况,总结先进经验,促进全省统计执法工作向纵深协调发展,吉林省统计局于8月13日至14日在吉林市召开了全省统计法制工作座谈会。各市、州统计局主管统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和统计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省局副局长潘振声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分析了当前统计法制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指出,由于受体制、机制等各种因素影响,行政干预统计的现象比较普遍,个别人在权与法的权衡中,受利益的驱使,重权而轻法,使统计数据质量难以保证。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的监测需要统计部门来实施,而全面小康社会指标无一不是各级领导关注,反映领导政绩的。在这种情况下,统计部门要想把统计数据搞实,难度是很大的,这也给统计执法工作增加了很大压力。但是,当前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有利条件也很多。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和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对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98年以来,中央“两办”和省“两办”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文件;去年以来,国务院多位领导同志在讲话中都要求依法统计,搞准数据。这就为做好统计工作,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营造了良好的大环境。
潘振声副局长强调,各级统计部门的领导要重视统计法制工作,这是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重要保证。要把统计法制工作列入“一把手”工作日程,纳入分管领导的主要工作内容。要深入贯彻国务院领导讲话精神,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统计部门首先要做到不违法,才敢于挺起腰杆对外搞执法检查。潘振声副局长还指出了统计法制工作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一是统计执法办案,必须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二是统计执法办案,必须严肃认真,依法进行;三是在统计执法办案中,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
最后,潘振声副局长对全省统计法制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计法制工作必须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以创新推进统计法制工作;二是要从多个方面强化统计法制工作,提高统计法制工作整体水平;三是要强化统计的执法地位,必须以法律武器来维护统计工作的秩序,全省统计各级部门都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对违反统计法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同时,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灵活处理,区别对待,以教育为主,按程序办事,这样才能把统计执法工作搞活并取得成效。
会上,各地区都结合本地实际发了言。大家在发言中对在统计法制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回顾,并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进一步搞好全省统计法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纪念《统计法》颁布二十周年,在会议开始时,省局政法处处长席宝树作了题为《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统计法〉,推进统计法制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专题发言,回顾了《统计法》颁布二十年来我省统计法制工作取得的成就。
会议结束时,省局政法处处长席宝树提出三点贯彻意见。一是要求各地要把这次会议的主要精神向本局“一把手”做好汇报;二是各市、州统计局法规科(处)要组织好对会议精神的传达和学习;三是要认真研究,找出差距,制定措施,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搞好落实。
来源:国家统计局
上一篇:各地认真开展统计法律意识调查 下一篇:江苏部署统计法颁布20周年纪念活动 关系栏目:理财专区 CEDEA 外汇行情 文秘 中经协 中经协数据中心 产业经济 股市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