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是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准确、及时、全面的统计数据,是各级政府实行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的重要依据。近几年,为了确保全市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我们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积极抓好统计法制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我们围绕贯彻落实中央《两办通知》精神,积极探索做好新时期经常性统计执法检查的新路子,局党组高度重视,每年都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与有关部门联合,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局长于维清同志亲自挂帅,亲自调度,加大统计力度。如2002年局抽调28名业务骨干,派出车辆6部,分成三个联合检查组,每个联合检查组又分4个专业检查小组,由局领导带队,先后对12个市区及部分法人单位进行了数据质量和基层基础工作检查。全市各级共组织24个检查组,抽查了1390个统计单位。对251起统计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经济处罚207起,罚款金额120万元,警告33起,通报批评11起,已结案180余起。通过执法检查,有力地维护了《统计法》的严肃性,增强了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
二、抓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
为推进"四五"统计普法工作,我们按照中发[2001]8号和国统字[2001]48号文件规定,继续推行统计普法合格证制度。为搞好“四五”普法工作,我们先后召开了两次专题会进行具体部署,制定下发了《青岛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四五”普法目标责任制,并结合实施专项检查和开展第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等时机,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传播媒体,采取发放普法教材及有关宣传资料、为基层干部上法制课,组织普法考试等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各市、区结合自己实际,分别采取相应措施,召开培训班、培训会对所属单位的有关领导和全体统计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轮训。据统计,全市各级共举办各类培训班60多期,参加普法培训的人员达到了3600多名,并经考试合格,领取了普法合格证。从全市普法宣传教育情况看,去年我市的普法工作力度比较大,实际效果比较好,为全面完成"四五"统计普法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培训,提高统计法制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是实施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组织保障,也是贯彻中央提出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迫切需要。多年来,我们十分重视对检查人员的培训,每年局长办公会议专门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培训计划。2002年5月,我们根据省局“采取使用统一教材、组织统一考试和统一发证”的要求,举办了全市统计检查员培训班,对政府各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有行政职能的大型企事业组织以及各市区、各部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中配备的170多名统计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了培训,省统计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亲自为培训班授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对推动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统计法制工作制度
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我们修订和完善了《领导及统计执法人员学法制度》、《统计执法责任奖惩制度》、《统计报表送达签字制度》、《统计违法案件备案制度》和《重大统计行政处罚案件报告制度》等十一个制度。各市区根据各自实际,也分别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目前,我市自上而下已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统计法规制度体系,从建章立制上保障和促进了全市统计法制工作。
近年来,统计法制工作的实践,使我们加深了对新形势下依法组织、管理、监督统计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也给我们做好新时期统计法制工作带来了许多有益的启示:
1、围绕中心,与时俱进,是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根本动力。统计法制工作到底怎么抓没有现成模式,这就要求我们,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通过不断的实践、学习、思考,去开拓,去创新。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为全市经济建设服务,为各级党政领导和全社会服务,着眼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积极营造统计法制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抓住切点,找准载体,大力开展统计普法活动。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三五"、"四五"普法和统计执法大检查为载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学习"依法治国"方略和统计法律法规,把学习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作为统计系统服务经济、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统计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过去重业务、轻法制,不敢执法、不知如何执法的局面得到了彻底改变。二是围绕发展,突出重点,有计划地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几年来,我们相继组织开展了多次统计执法大检查,不断探索和总结经常性执法检查的新路子,使之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三是紧扣热点、健全法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统提供依据和条件。针对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和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们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论证,先后制定和完善了11项统计法制工作制度。实践证明:我市统计法制工作取得较好成绩,这与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拓展思路是分不开的。
2、领导重视,部门配合,是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重要保证。统计法制建设事关统计事业发展的全局,涉及到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是统计工作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回顾前几年的统计法制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搞好统计法制工作:一要领导重视,这是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关键。不仅政府统计部门的领导要重视,而且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领导重视至关重要。只有领导重视了,统计法制工作才能摆上议事日程。我们在每年的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普法学习教育中,市局领导一贯高度重视,而且及时得到了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二要争取纪检监察、政府法制、司法、人民法院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这是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重要支撑。充分发挥这些部门的整体功能,对于加大我们的工作力度,增强我们做好统计法制工作信心具有明显的作用。实践证明:我们在执法、普法方面取得的成绩,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的重视和部门配合是分不开的。三是统计局内部各专业的相互配合,是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必要条件。近些年,我们积极探索全员执法的新路子,注重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了以统计法规职能部门牵头协调、各专业统计职能部门相配合的全员执法责任机制。既增强了专业统计人员依法做统计、依法管统计的统计法律意识,又拓展了统计违法的案源线索,提高了统计法制工作的地位,强化了统计监督管理的权威。
3、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是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有效措施。统计普法和执法是统计法制建设的主要工作内容,也是推进依法统计的重要措施。围绕这两个方面,我们采取了多种举措,扎实推进了统计法制建设,全社会守法和护法的局面有了较大改观,社会公众支持参与统计工作程度有了明显提高。历次全市统一组织开展的统计执法检查,各级都把统计法制宣传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始终,从而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执行《统计法》的关注。通过对部分典型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有效地强化了全社会的统计法制观念。这种以普法促执法,以执法深化普法的做法,大大推进了全市统计法制建设。
4、抓好法制队伍建设,是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重要前提。统计法制队伍建设是政府统计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实施者,在统计法制建设中起着示范和组织协调作用,抓统计法制队伍建设,事关"依法治国"方略在统计系统的贯彻。几年来,我们高度重视统计法制队伍建设,把建立法制机构、配备和培养法制人员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市12个市、区都建立了统计法制机构,配备了专职统计法制人员;在抓统计法制队伍建设中,我们十分重视对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核发执法证、建立责任制等措施,努力提高统计法制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力地促进了统计法制的开展。
(青岛市统计局副局长 毕明星)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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