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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运红:依法维护统计数据质量
2007-03-08 网友评论(0)条 进入论坛 发表博客
  关键字:公务员 文秘 领导讲话 双基 和谐社会 经济型社会 调研 会议精神 演讲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已颁布实施近二十周年,这部法律作为整个统计工作的法律准则,在维护政府统计、规范统计行为、保证数据质量等方面提供了法律依据,在统计调查的各个环节上都充分发挥了法律的引导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使我国的统计工作走上法制的轨道。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统计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与国际接轨后,我国的改革进入全面提速阶段,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诸多领域中的深层次矛盾比较集中的暴露出来。在这一新形势下由于政治或经济利益的驱动,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问题屡禁不止,有法难依、违法难究的现象比较突出,在统计上弄虚作假引发了种种社会和政治问题,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给统计工作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近几年,统计部门相应地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速改进工作方法,加强数据质量评估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但是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单靠统计部门一家的管理是难以彻底解决的,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多管齐下,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尽管这样,作为统计部门,继续深入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严肃统计法制,打击统计违法行为,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必须坚持不懈的抓好。

  一、当前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一些问题

  (一)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统计数据质量不仅取决于统计人员自身的工作态度和业务素质,在很大程度上还决定于领导的支持和重视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要求,乡、镇统计员的调动,应当征求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同意。各部门和企业事业组织统计负责人的调动,应当征求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意见。但在实践中却基本上没有按以上要求去做,有些单位频繁更换统计人员,不征求县级统计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意见,不办理交接手续,使统计工作出现时有时无、线断网破的局面。有的单位领导,认为统计工作就是填填表格、写写字码、报表一完成就结束了,至于资料分析、核实、评估和资料整理工作都可有可无,而这些恰恰是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在这种条件下,统计数据质量就很难得到保障。

  (二)统计基础工作薄弱。主要表现在统计人员配备不足,统计人员素质不高;统计审核、查询等有些业务工作制度不够健全;对于统计分析多数基层单位都没有开展,个别单位虽然搞了一些,但数量和水平也还远不能满足需要;统计原始资料登记表册、统计台帐、统计档案不健全或者不完备、不规范,上边催一催,查一查下面就动一动;基层单位配备的现代化工具不够,大多数基层单位统计工作和其它站所共享一台微机,也有的单位虽然有了微机,但统计人员并不具备操作微机的能力。影响了数据质量。

  (三)统计法律意识淡薄。《统计法》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律,经过十几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已经有了较大提高,但个别单位的领导及统计工作者对《统计法》学习宣传不够,法律观念淡漠,导致统计数字上报不及时、不准确,甚至出现要数难、不配合的情况,从一个方面反映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还很艰巨。

  (四)行政干预过多,支持、纵容在统计资料上弄虚作假的现象较为突出。《统计法》颁布20年来,全国性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已进行过五次,近几年有些地方每年都组织统计执法检查,但有些领导和部门为了局部利益,对统计业务进行行政干预,支持、纵容在统计资料上弄虚作假的现象较为突出,“以权扰数、以数谋私”的行为时有发生,导致统计数字和统计资料不反映客观实际情况,误导决策和管理。不仅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误国害民。

  二、要依法维护统计数据质量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政领导都要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增强统计法制观念,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依法维护统计资料的真实性、支持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依法进行统计。统计部门和统计专业人员要把统计数据质量视为统计工作的命脉,当作头等大事来抓,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措施,细化规定,狠抓落实,切实把好数字的审核、评估关。

  (二)要加强基础工作。依法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和统计原始资料,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严格控制统计数据质量;特别是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的原始统计资料、统计台帐更应建立、健全起来,使报出的数据质量评估有据可查,规范统计基础工作,以控制数据质量。

  (三)抓好学习教育,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统计主管部门和统计人员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认清自己肩负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勇于进取,敢于创新,扎实工作,争创一流,实事求是,恪守统计职业道德;为党政领导、社会各界提供优质准确的统计服务。

  (四)坚持依法统计,实现统计工作法制化。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统计工作所处的环境和调查对象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级领导机关和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多。对统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而统计调查对象的合作程度有所降低,统计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面对新形势,进一步确立依法统计的观念,显得尤为重要。必须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大力推进依法统计。要依法改善统计工作环境,依法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政府统计专门队伍也是一去统计执法的队伍,要充分利用《统计法》赋予的权力,不折不扣地执行《统计法》,敢于同一切违反《统计法》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优质服务,爱岗敬业,以实际行动纪念《统计法》颁布实20周年。

(嫩江县统计局 浦运红)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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