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维护统计工作秩序全力推动大庆市统计工作再上新水平
1983年12月8日,在统计界是一个无法忘记的日子,统计人终于有了属于自己工作行为规范的法律,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大庆市统计局作为大庆市政府统计机构,也是于1983年12月成立,与《统计法》共同走过20个春夏秋冬。20年来,大庆市统计局坚持以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全面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强化统计法制建设,维护统计工作秩序,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及时、准确、全面的统计数据和优质的统计信息服务,满足了省和国家统计工作的需要。
一、认真贯彻执行统计制度,不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统计数据质量显著提高
20多年来,大庆市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始终坚持把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作为核心工作来抓,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综合治理。建局之初,全局同志继承和发扬大庆石油会战初期统计工作的优良传统,埋头苦干,整章建制,建立起了适合大庆当时状况的政府统计体系,报表渠道顺畅,报表质量能够得到保障。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国家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多元化格局逐步形成,统计资料收集难度加大,数据质量难以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国有大企业改制,原有为企业服务的非生产主体从生产经营主体中分离出来,原有的政府统计体系和报表报送渠道,已经不能满足及时、准确收集统计数据的需要,为此,大庆市统计局在周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基础上,对原有的统计体系进行改革,推行了区域在地统计制度,理顺了报表报送渠道。为了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建立了统计系统“四级报表三级汇总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市局统计报表填表人、科室长和主管局长的“三审责任制度”,实行了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重要统计数据进行质量评估。完善了城市:街道-区-市、农村:村-乡镇-县-市等城乡统计信息网络,并在市县(区)之间开通了网络直报系统,推动了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进程。这些措施的有效实施,确保了大庆市统计数据质量。多年来,大庆市统计局(含城调队、企调队)的工业、农业、贸易、固定资产投资等18个专业所完成的各种统计报表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多年获得全省统计报表综合一等奖。在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工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第三产业普查等全国性的普查工作中,大庆市都被评为全国普查先进单位。
二、建立完善统计法制工作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统计行政执法工作达到规范化和标准化
建立和完善了统计法制工作制度,使统计执法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为了保证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进行,切实达到统计依法行政的目的,大庆市统计局修改完善了局领导行政执法责任、科室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检查工作制度、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制度、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行政应诉工作制度、重大统计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统计调查取证与审核决定分开制度等13项统计法制工作制度,并根据执法工作需要,新制定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审批公开制度、执法检查员管理制度、资料管理和公布制度、资料保密工作制度等5项工作制度。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
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保证了统计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为进一步推动统计法制建设,加快统计依法行政进程,大庆市统计局在市和县区两级政府统计部门推行了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了保证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县区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工作的指导,成立了大庆市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他们多次深入到四县五区进行检查指导,重点是检查县、区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定情况,包括通用目标和专用目标的完成情况、统计法制基础工作、统计行政执法各项制度的制定以及统计行政执法案件卷宗等内容。对各县区在责任制方案制定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具体指导,对方案制定不规范、目标分解不明确、措施力度不大、缺乏可操作性的县区提出了整改意见。通过制定和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解决了以往存在的案件卷宗使用的法律文书大小不一,卷宗装订五花八门,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和统计法制工作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使全市统计行政执法工作逐步实现了标准化、规范化。
聘请专业法律顾问,确保了统计执法的合法化。大庆市统计局聘请了市政府原法制办主任,现任大庆市四维律师事务所顾问担任大庆市统计局法律顾问,对市局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在执法程序、证据确认、事实认定、综合法和专业法的适用以及自由裁量等方面进行把关,确保了统计行政执法的合法性,近年来没有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发生。
三、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有力地维护了统计工作的严肃性。
为了进一步贯彻和落实《统计法》,严厉打击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大庆市统计局开展了经常性执法检查和定期执法检查工作,为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落到实处,避免走过场,成立了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机构,局领导亲自挂帅,下设农业、工业、投资、贸易、劳动工资5个检查组,市、县、区联合进行,检查范围覆盖市属四县五区和开发区。
制定年度统计执法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区和市局执法科室,并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与基层综合考评挂钩,作为评价县区统计部门和市局执法科室年度工作成绩的一个方面,充分调动县区和市局执法科室的工作积极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最近5年时间,大庆市共检查了1350个统计报表单位,查出统计违法行为300多起,立案处罚290起。在200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中,全市查处立案统计违法案件50起,其中:警告27起,罚款23起,罚款金额5.37万元。通过统计执法检查达到了查处一点震慑一方的目的,取得了依法维护统计工作秩序的良好效果。
四、全力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提高了统计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统计“三五”普法期间,大庆市统计局共投入资金4万多元,共订购、印发宣传材料、书籍、报刊8万多册(张、份)。全市共组织各种普法培训班284次,总计培训31593人次,参加学习的领导干部达到3193人次,统计普法收到了较好效果。2002年统计“四五”普法活动的第二年,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安排,大庆市统计局加大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力度,制定了《大庆市统计“四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并于2002年8月12日-9月13日,在大庆广播电视大学,组织了11期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市区共计1600多名统计业务骨干参加了统计普法培训;6月21日,对大庆石油管理局统计业务骨干120人,进行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9月份,对林甸县130人和肇源县70人进行了统计“四五”普法培训。2002年,大庆市接受统计“四五”普法培训的统计人员已达2000多人,为提高统计工作者的法律意识,确保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提高市、县区统计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增强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2002年4月份,大庆市统计局专门安排两名同志参加了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统计行政法律知识培训班,5月份又组织县区人员参加了省局组织的统计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10月份配合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举办了统计行政执法检查业务技能培训班,对县区主管统计法制的局长、统计执法检查业务骨干和市局执法科室的人员共计36人进行了培训。系统地讲解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知识、行政复议和国家赔偿等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还详细讲解了省统计局法规处新修订的统计行政执法13种法律文书,并要求市局执法科室和县区统计局,一律采用统一式样、统一标准、统一规格的统计法律文书。通过培训,使全市统计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又有了新的提高。
(大庆市统计局 宋清海 曹钟顺)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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