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已颁布20周年。在近20年里,我国的统计法制建设正在健康、有序地推进,全社会依法治统、依法兴统的意识明显增强,统计工作环境得到一定改善,促进了统计工作的发展,使统计工作在一系列重大改革下,为党和国家实行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党和国家一再强调《统计法》,加大宣传声势和力度,坚持依法治统、依法兴统的工作目标,努力推进法治化进程,统计法制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特别是属地统计后,开展“三五”普法、“四五”普法、“统计执法大检查”等活动,统计普法、统计执法相结合,提高了全社会对统计工作及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切实树立了统计法的权威,大大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增强,统计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要求也越来越高,必须加强统计法治,严格执行《统计法》,来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通过从事综合统计工作近10年来,我真切体会到了依法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的重要性。
一、对我而言:
《统计法》最初的了解是从《统计法》普法知识读本开始的,之后每年的统计年报制度,1996年修订后《统计法》颁布,1998年《重庆统计管理条例》颁布,“三五”、“四五”普法知识培训及考试和统计执法检查,逐渐加深了自己对《统计法》的认识,提高了对统计法规学习的自觉性。《统计法》就好比一面镜子,时刻督促和鞭策着我,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不断地学习,去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我一直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学法、守法,保证了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工作做得比较出色。从中,使我养成了做事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可以说,离不开《统计法》对我的帮助。
二、对领导而言:
不管是上届领导还是现任领导,都严于自律,带头学法、守法,为我们做出了表率,非常支持统计工作。因此,各项统计工作任务能够很快的贯彻落实。领导们需要的统计数据只认可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大大维护了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而且,由于领导重视和支持,我厂形成了一个惯例,坚持每年召开厂统计年报会,把学习《统计法》作为每次年报会上的首要任务,为认真贯彻执行统计年报制度,如实准确反映统计数据起到很大的作用。还在实行统计信息化方面为我们创造必要的条件,配备微机,进行培训,保证了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积极支持,真正体现了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3、对统计队伍而言:
我厂的统计队伍一直都比较稳定,一般只有老同志退休才涉及到岗位的变动。严格按照《统计法》要求,依法及时对新上岗的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素质,持证上岗。统计人员的观念由原来的“要我学习”为“我要学习”,观念意识发生转变,大家爱岗、敬业的精神增强了。通过组织统计人员参加年检,统计法规知识考试,统计法规知识竞赛,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学习等方式,有的还主动参加统计资格考试,提高了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了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抵制违法违纪行为。
4、对统计基础工作而言:
这是搞好统计执法的首要条件。每年我厂都自行组织统计执法检查,以《统计法》为准绳,自查统计工作执行情况,着重检查统计台账、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做到基础数据完整,数据来有源,查有据,防止数出多门,数据混乱等,确保了统计基础工作的完善,也为上级部门的统计年报工作、统计执法检查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同时,建立考核评比制度,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把是否认真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完成统计工作纳入车间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按月进行评比,与当月奖金挂钩,严格考核。年终厂年报会上,对统计工作成绩突出的统计人员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较好的调动了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回首过去,我厂曾经辉煌过,连续6年被评为工业企业50强。而今,我厂正面临困境,但一如既往学习《统计法》没有变,而且还要长期不懈地坚持下去,特别是现在我厂正在改制,加强《统计法》的学习,高度重视数据的真实性对改制更具有特殊的意义。新的形势给我们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我们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推进依法统计,不断运用先进的统计手段和方式,努力使我们的统计工作和统计法制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纪燕)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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