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的此时,在统计事业的千呼万唤下,空谷传来足音,一部关于统计的法律终于揭开其神秘的面纱与世人见面了,从此,我国统计工作开始全面置于《统计法》的规范下,标志着统计工作进入了法制轨道,为全面依法治统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它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统计前进的道路,又如一把锋利之剑,为统计保驾护航,驱开统计往日的阴霾。岁月如梭,20年,漫长而辉煌,统计工作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统计的活力开始不断释放,为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令人瞩目,可谓举足轻重。经济沧海桑田,社会事业“千帆竞发,万舸争流”,是现实的写照,无不折射着统计的丰采,凸显出统计的魅力,可以说统计事业因你而兴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因你而精彩。实践证明“依法治国”是国家的基本方略,而“依法治统”则应该是统计工作奉行的“宝典”,统计工作坚持的最高的准则。
一、依法治统,是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统计是党和政府了解国情、国力,掌握社会经济发展的窗口,向来被人们形象地喻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更是国家实行宏观管理的重要工具。统计立法的目的:通过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最终目的是“促进社会现代化事业的顺利发展”。“加快发展”是我党的第一执政要务,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勿庸讳言,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依靠正确的决策,而正确的决策则来自依法统计。20年来我们记忆犹新:国家实行工资制度改革、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受国际经济环境影响,经济过冷,提出扩大内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低保政策、改革公共财政支出制度等等,促进了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的蒸蒸向上,每一项决策无不凝聚着统计的艰辛,无不依托着统计。
可以看出,依法统计与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社会经济的发展更需要依法统计。目前,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正处在一个的新历史发展时期,统计对象日趋多样化、复杂化,统计的触角也开始与时俱进,迅速向经济社会的深度、广度延伸、渗透,统计置身在一个复杂的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层面上,统计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统计工作难度增大,另一方面,政府为了加强宏观调控和管理,指导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统计数据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以及需求的多样性提出更高的要求。所有这些要求,提出一个重大的命题:那就是要继续加强统计法制建设,走依法治统之路。所以,我们统计部门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在《统计法》的指引下,依法做好统计各项工作,服务决策,服务经济,促进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依法治统,是全面提升统计质量的基本保障
统计质量是统计的品牌,是统计的生命,偏离了这一方向,统计就会黯然失色,变得毫无价值,失去其生存发展的空间。众所周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途径很多,但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加强统计法制建设,走依法治统,依法兴统之路。统计要在了解国情国力,指导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大作用,就必须在统计法制下工作。何谓统计质量?《统计法》做了明确规定:即统计数据要准确、及时。那统计又如何做到及时、准确?一方面,我们要按照《统计法》规定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开展统计调查,进行统计分析。其次要发挥《统计法》赋予我们的独立监督职能,加强统计监督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结构逐渐复杂化,统计的领域逐渐拓宽,统计对象的利益也日益多元化。有的对统计认识不到位,拒报、瞒报统计数据时有发生,有的出于“统计出政绩”“数据出官”“吹而优则仕”观念作祟,虚报、弄虚作假统计数据现象时有上演,这些对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带来很大困难,并且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经济决策,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所有这些的解决最终得维系于《统计法》。
三、依法治统,任重而道远
古人云:“无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统计质量的提高、统计事业的兴旺唯有依托统计法制。20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统计立法亦在日趋完善,统计普法覆盖面逐渐扩大、统计执法力度不断增强,统计质量得到了迅速提升,为党和政府进行决策建立了丰功伟绩,但从总体上看依法治统仍是发展不平衡的,这里主要指立法、普法、执法的不平衡,一些地方视《统计法》为“豆腐法”,拒报、迟报、弄虚作假,干扰统计法、权大于法的“人治”现象还存在,统计普法、统计执法的力度仍亟待加强,客观上讲,依法治统是一个长期的艰苦努力的过程。依法治统,刻不容缓。一方面要继续加强统计法宣传,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面向社会,让社会各界了解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扩大统计法的宣传影响力;二是面向统计部门与统计工作者,要率先垂范,增强质量意识,增强事实求是搞准统计数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面向领导干部。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执法者要站在维护统计秩序,维护统计法的尊严,净化社会风气的高度,力挽狂澜,利用法律之剑,加大统计执法检查、查处力度。查处一片,教育一片,要使非法干预统计的行为收敛,要使弄虚作假的作法得到遏制,要使吹而优者戒。营造良好的统计氛围,优化统计法制环境。
追溯过去,统计法制工作成绩斐然,面对现实,依法治统依然任重而道远。但我们信心百倍。“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应成为我们依法治统、不懈努力的座右铭,让统计与《统计法》为伴,以时间为见证,祝愿统计事业在依法治统、依法兴统的路途上走得更稳!更快!
(淮南市谢家集区统计局张广忠)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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