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统计的作用
统计到底有什么用?很多人不甚了解,也不关心,简单的认为统计就是数字的罗列和简单计算。
《统计法》第一条规定“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地准确性和及时行,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特制订本法。由此可见统计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早在春秋时,齐国明相管仲就提出“不明于计数而欲举大事,犹无舟楫行于水,险也”其中的“数”就是指一定范围之内的人口、土地、财富等统计数字。可见当时统治者就已经注意到统计对于治理国家的重要意义,古代的统计意识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
在企业,统计同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根据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可以系统地采集、处理、传递、存储和提供大量数据信息,为企业的战略方针的制订和企业决策需要提供有事实根据的数据,以取得最优方案,可以避免盲目性;利用统计存储的信息,经过正确的统计分析可以对企业的经济运行进行全面、系统的定量检查、监督和预警。
二、 统计中的瑕疵
《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本条的关键在于“如实”二字上。从1983年实施《统计法》到现在年年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年年有违法案例发生,“统计数字出官,官出统计数字”的现象仍然存在。
纵观违法案例,出现违法行为的主要原因一是技术性失真,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低和统计基础工作薄弱是造成这类错误的主要原因;二是非技术性失真,利益的驱动和法律意识的薄弱是这类失真的罪魁祸首。针对这些现象,《统计法》都作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徒法不足以自行”,有了完备的统计法律制度,还必须切实执行这些法律、法规。要真正杜绝违法现象的发生必须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能把执法检查作为一种形式,要真正实现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同时还要健全统计基础工作,培训统计人员,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将技术性失真降到最低。
三、统计的未来
《统计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加强对统计指标体系的科学研究,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提高统计的科学性、真实性。国家有计划地加强统计信息处理、传输技术和数据库体系地现代化建设”
伴随知识经济的到来,统计工作必须要重新定位。长期以来企业的统计只是以履行《统计法》,按时填报各种报表为己任,这样的统计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将来的统计工作必须能够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收集、汇总、分析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种数据,整理成各种不同形式的报表、报告或方案供企业决策和调控。这要求我们统计人员必须具备统计理论、计算机网络知识以及熟悉企业生产流程工艺水平等等。
统计工作跟企业的其他工作一样,必须要创新。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回过头来看统计的发展就是创新的过程,随着科技的发展,我们一步一步从简单的算盘+数字,发展到现在的具有多种理论知识和统计方法统计学科,就是靠那些执著于统计事业的前辈们不懈的努力。
创新才有生命,创新才有发展。只有重新定位统计、坚持统计创新,统计工作才能长盛不衰。
(山东机器(集团)有限公司(七三二厂):程晓文)
来源:国家统计局
上一篇:褚雪霏:统计执法新思路 下一篇:陈新:事在人为 关系栏目:理财专区 CEDEA 外汇行情 文秘 中经协 中经协数据中心 产业经济 股市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