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统计法》伴随着解放思想的春风,萌发在改革开放的沃野里,成为依法治国事业中的一方基石。
20年来,《统计法》成长于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发展的变革时期,统计人在虚与实的对峙中,在真与假的较量中,铸就了依法统计的利刃。退却了非议,阻挡了谬误,斩断了虚假,扬起了正义与真理的旗帜!
20个寒暑,驻足回眸,感慨颇多。自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统计法》以后,经过了修订和完善,由单一的,《统计法》到统计法律体系的形成,无不体现着几代统计人的不懈追求、创新意识、奉献精神和法律理念。
20个春秋,苍桑巨变,斗转星移。在“封闭式统计”向“开放式统计”的战略性转变中,统计事业与时俱进、与法并行,一串串数字、一笔笔数据都闪烁着真实准确的光环;塑造了高科技统计手段、高素质统计人才、高效率统计机制、高质量统计信息的辉煌。
20个年轮,芳华摇落,逝者如斯。而《统计法》正当青年,正在成长、正在成熟。面对时代的呼唤,面对历史的重托,有千百万个统计人的自强不息,统计事业的明天定会海潮奔涌,气象恢弘。当统计人迎来《统计法》颁布30年、40年、50年、……100年的时候,我们的步履将更加坚实,更加豪迈!
(辽宁省海城市统计局杜威)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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