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来的统计法制工作实践,使我深深认识到:执法是硬道理。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如果统计法不能得到执行,就等于形同虚设,统计立法就失去了意义。只有执法,才能有效发挥统计法制在改善统计工作环境、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才能更好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功能。
1983年12月8日,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的颁布实施,结束了我国统计工作长期以来无法可依的局面,从此中国统计业有了法律的“行动指南”。三年后,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发布了《统计法实施细则》,随后,各地陆续颁布了地方统计管理条例。屈指一算,《统计法》在中国已走过了风雨20年兼程路。
20年来,为推进依法治统,国家统计局与监察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局等部门于1985年、1989年、1994年、1997年和2001年联合开展了5次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毋庸置疑,通过执法检查活动,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违法行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统计工作受人为干扰,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字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官出数字、数字出官”还屡禁不止。2002年10月28日,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国家统计局视察工作时地指出:现在,某些地方和单位为了追逐名利,往往置《统计法》和党纪政纪于不顾,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这种现象必须坚决制止。
总理此辞铿锵有力。统计法得不到有效执行,何也?原因多方面。但统计执法检查总体上失之于软,统计人不敢执法、不愿执法是重要原因之一。对此,作为统计人,我们要强化执法,要敢于执法。
作为统计人,我们要清醒:执法是维护统计工作正常秩序的最有效的手段。近年来,干扰统计工作正常秩序的形式层出不穷,花样百出,名目繁多。有的违反统计法,直接在统计上弄虚作假;有的强令、授意统计人员弄虚作假;有的利用虚假数据争名牟利;有的随意使用统计数据,统计数据成了他们可以任意勾兑的酒水;有的打击报复坚持原则的统计人员,等等。要彻底消除这些违法行为,出路在于加强执法,给违法者予以重拳打出,使统计工作向法本位回归。
作为统计人,我们要树立:执法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最有力保障。当前,社会上对统计数据的怀疑和责难之声不绝于耳,国际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甚至利用统计数据宣扬中国“威胁论”、“崩溃论”,影响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以及我国的国际形象。统计工作实践告诉我们,造成统计数据质量不实的主要原因就是弄虚作假、虚报浮夸。2001年12月,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下发的《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中,把违反统计法律,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浮夸视为一股歪风,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务必坚决反对和制止。作为统计人,我们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统计法,旗帜鲜明地反对和制止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向党和人民递交“快、精、准”的统计数据。
作为统计人:我们要明白:执法是最有效的统计普法。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构成全社会的、进行社会与经济活动的统计单位和统计调查对象与日俱增,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程度明显降低,统计调查搜集资料的难度越来越大。开展执法,对统计单位的统计工作从统计基础工作、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法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检查,与统计调查对象面对面交流,使统计调查对象进一步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地支持配合政府统计工作。这比任何一种形式的统计普法更有效。
作为统计人,我们要知道:执法是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最有力手段。《统计法》上有明确规定,违反统计法,就要受到法律制裁。1997年中央“两办通知”和2001年省的“两办通知”中也明确指出,对违反统计法的案件,不管涉及到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哪个单位、哪个人,都要依法查处,一查到底,对重大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统计法律对违法行为作出了明确的法律界定,对法律责任也有详细的规定,这是我们统计人查处违法案件的“尚方宝剑”。对违法行为不查处,就是行政不作为。要将《统计法》和“两办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到实处,就要雷厉风行开展统计执法,对违法案件,查清违法的事实,对违法者给予相应处罚。
作为统计人,我们要明确:执法是树立统计部门形象和权威的重要保障。面对不断涌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国务院领导同志明确指示“统计局的队伍也应刻是一支执法队伍”,统计部门也是执法部门,要树立起执法部门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要落实好这一精神,重点在于加强执法,关键在于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规范执法。统计人只有敢于执法,才能树立起统计部门廉洁高效、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形象,才能真到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12月8日,一个令统计人激动、兴奋的日子正雄壮有力向我们走来。默默无闻、乐于奉献的统计人啊!让我们直起腰板,在统计法的照耀下,勇敢地执法,让“统计数据不容作假”、“统计部门也是执法部门”的声音在统计天地间回荡。
(茂名市统计局副局长胡汉顺)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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