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自己多年的统计执法心得体会,我认为在统计执法检查中要做到:一是两袖清风、一尘不染、一身正气;二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三是维护国格、人格;四是做到敢于打大仗、啃硬骨头。下面通过我在检查科任科长时期的两个案例加以说明:
案例1、1998年6月,我市某县统计局反映,XXX外商投资有限公司,在该县财大气粗,无视《统计法》,经常有迟报、拒报、仿造统计数据的违反统计法行为。经我们认真分析研究后,决定立案调查。在调查期间,我们除发现该公司迟、拒报统计资料外,确实存在有意瞒报劳动统计资料。该公司实有职工236人,长期职工36人,临时职工200人,实发工资254.8万元,在劳动统计年报中却报职工36人,实发50工资万元。调查人员当场询问该公司副总经理:
调查员:你单位劳动年报表的数据为何与实际数据不一致?
副总经理:我知道不一致,那是为了少交职工的劳动保险。
调查员:你这样做是否知道是违反统计法?
副总经理:我知道,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决定,是经中外双方董事会研究决定的,再说统计多报点少报点又算什么。
调查人员:这不是出卖国格吗?
副总经理:那我不管,反正是经中外双方董事会研究决定这样做的。
正当我们在该公司调查时,外来说情的人和电话络绎不绝。有县、市领导,有友好单位的朋友。当时我说:“请在座的各位把手机、呼机全部关掉,继续调查取证。
此案市局十分重视,经认真调查、取证,我们决定对该单位处理如下:经济处罚人民币肆万元,限期整改,该公司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统计员写出书面检查。最终,在风风雨雨中,我们顶住各种说情风、送礼风。用一腔正气捍卫了《统计法》。此案在该县乃至全市引起轩然大波,认为统计法不是“软法”,不是“豆腐法”。
案例2、1996年某县反映,该县有家外商企业,没有统计人员,所以有半年之多未曾报表。我们经认真调查,分析研究,决定立案调查。调查前,我们作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因为该企业在全市乃至全省知名度较高,经理基本是日方把持。在我们调查取证时,外方经理十分重视,出面接待我们除一名中方副总经理外,有四名外方副总经理,一名外方总经理,还有五名翻译。
中方经理讲:“这几位都是中、外知名的企业家,与XXX省长、XXX市长常来常往,关系密切。”当时我们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宣传统计法,耐心地说:“象这样大型企业不及时报表,会影响全市数据汇总工作。”外方经理对翻译用日文说了一通。然后翻译对我讲:“我们总经理说‘我们不知道什么统计法,我们不报表,这是我们的商业秘密,我们在日本国也从来不报表。’”当我转过脸来时,与五人位外方经理对视时,看他们的表情是那样得意,那样仇视。我沉思片刻,在想,无论你认识哪位,我们人格不能丢,国格更不能丢。于是我不卑不亢地说:“各位外商朋友,我们欢迎你们来到秦皇岛市投资,同时也祝愿你们发大财。但是,你们来中国大陆投资,就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就统计工作而言,应该遵守统计的法律法规,否则,一旦有违反统计行为的,我们将依法严肃处理。这时再看那五位外方经理,有些垂头丧气,中方经理和五位翻译喜气洋洋,暗中对我们伸出在大拇指。我们终于赢得国格、赢得《统计法》的威严。我们经三次交涉,该企业决定设八名专职统计人员,并按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我们义务为这八名专职统计员和中方经理培训一天,该企业又要给我们奖金,又要给我们报酬,都被我们一一拒绝了。后来,我们听说,每逢外方经理交接时,都将统计工作列入重要事情交接事项,并说:“中国的《统计法》好厉害呀。”
从以上两个案例,我们不难看出,我们打了一项漂亮的胜仗,也不难看出,只要我们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敢于执法,善于执法,什么样的困难都会战胜。
(河北省秦皇岛市统计局石宝君)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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