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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增刚:事在人为
2007-03-08 网友评论(0)条 进入论坛 发表博客
  关键字:公务员 文秘 领导讲话 双基 和谐社会 经济型社会 调研 会议精神 演讲稿

  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忽然想起哲学里面的一句话:“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作用”,我想,这正是对“事在人为”的确切注释。

  事在人为是指事情成败得失关键在人的努力,这样的实例俯拾即是。日前回老家,看到农村种养业发展迅速,使我对“事在人为”的理解更加深刻。不是吗?同样的天地,同样的自然条件,同样的家庭状况,享受同样的扶持政策……,只是因为付出的努力和方式不同,结果大相径庭:有的发家致富,过上了现代富裕生活,有的成了资产上百万的农场主,有的在致富路上才刚刚起步,有的还没有解决温饱。关键在于参与者是否付出了艰辛,是否选准了方向,是否敢于在竞争的大潮中拼搏,是否懂得如何发挥自己的长处。

  不说太远,就说搞统计和数据打交道吧,为什么有的地方搞浮夸虚假,有的则实事求是,追根寻源,就会看出与“人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县在GDP核算中制定了一套完整的评估体系,为的是搞准统计数字,当然这也是贯彻《统计法》的重要措施之一。某乡在GDP核算中按照当地的经济状况和评估方案进行了认真的核算,做到数出有据。比全年任务数少100万,乡长让统计员在三产上加100万,该乡统计员对乡长说:在三产上加100万,按照评估方案,明白人一看就知道,一查就漏馅。今年统计执法大检查没抽到,明年一定会查我们,而且市县统计局执法力度一年比一年大。弄虚作假,篡改数据,那是违法的,违法的事我们不能干。他耐心说服乡长,并向乡长宣传《统计法》,严肃指出违反《统计法》搞浮夸虚报的弊端,最终坚持不改数字,据实上报。有的统计员看领导的眼色报数,千方百计挖掘虚报数据的潜力,某乡统计员为了加大农业产值,不惜把打野兔也计算在里面,而且数量很大,并且寻找评估系统的漏洞,就象电脑黑客攻击操作系统一样,来寻找漏洞夸大统计数字。

  《统计法》第一章第七条明确规定: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人不得强令或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编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领导人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应当拒绝、抵制、依照本法和统计制度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应该肯定,没有一个搞统计的人员愿意从自己手里报出假数据,在数据的天地,搞统计的权利不可谓不大,可是,出了这个天地,搞统计的权利不可谓不小,因为这个数据不含金不包权。

  这样,不管多大的数字或多小的数字,当某种权利想把它们间接地“弹性”一下时,直接的操纵者就惨了。你不按长官意志办,就有可能落得不服领导,不听指挥的“罪名”,甚至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如果无原则的“乱办事”,又有悖于《统计法》,对于统计工作者来说经常会处于两难境地。事实是,虽然有人为此扼腕叹息,有人只能“看花落去”,但大多数人壮志“数不准确死不休”。不计个人得失,不畏权势,敢于依法办事,坚决维护《统计法》尊严的强者。

  我们统计工作者应以“事在人为”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按照统计系统倡导的有“为”才有“位”的精神,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敢于和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同干扰统计数据的各种行为作斗争,千方百计坚持原则,真正发挥法律武器的作用,维护统计工作的尊严,做遵守《统计法》的楷模,维护《统计法》的勇士。通过我们统计工作者以客观严肃的“人为”,谋划出准确、科学数据之“事”

  为国家制定政策,服务社会提供最得力的依据。

  (天津市静海县统计局孙增刚)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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