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假数,真实可信,是新的经济发展时期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最高要求,也是统计部门永恒的职责。不出假数是要求,真实可信是目的,两者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从意义上讲,进一步阐明了统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也是统计部门赢得社会公众信赖和尊重的立身之本。
近几年来,各级统计部门在提高数据质量和贯彻《统计法》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如加强“双基”建设,努力提高统计信息自动化水平,建立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以必要的统计报表、重点调查、综合分析等为补充,实行网上直报、超级汇总和数据下管一级等方式。同时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并查处了大批的统计违法案件。尽管各级统计部门采取了种种方式,尽最大努力来提高数据质量,但影响数据质量的因素确依然存在。从内部来说,统计调查的方式、方法、手段仍然需要不断改进,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于提高等。其影响数据质量最大因素还是来自外部因素,主要表现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被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上。实践证明,能否做到“不出假数”、“真实可信”,这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仅靠统计部门自身是难能做到的,不仅要依靠各级领导的支持,还要有社会公众的大力支持及被调查对象的全力配合。
统计贵在真实。真实性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统计要显示其主要地位和作用,使其得到社会的承认和重视,最关键的就是要提供真实的数据。否则,人们仍然会说“统计就是估计,估计就有水份。”离开了真实性,统计就没有可信而言。自然也就失去统计的地位,还将会导致决策的失误,将会出现国民经济进行的盲目性和无秩序。因此,统计工作必须真实地反映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有喜报喜,有忧报忧,来不得半点虚假,这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要搞准统计数据必须从源头数据抓起。
真实要靠法律作保障。《统计法》是统计活动的行为准则,是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的有力武器。目前,统计基层工作薄弱,执法力度不大的问题仍然是今后必须着力解决的问题。落实好领导的题词,重中之重在于依法统计。坚持依法治统和以德治统相结合,坚决制止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行为,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统计法》,维护统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措施上首先要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推向全社会,让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都要学法、懂法、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依法从政、执政为民,从源头上制止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统计监督机制,加强县市级统计监督力量,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惩统计违法行为,努力实现依法统计。三是在抓好统计业务建设的同时,着力抓好社会主义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对统计人员“约法三章”,抓好统计队伍职业道德建设,打造一支坚持原则,尊重科学,严谨求实,忠诚统计、诚信服务的统计队伍。
(新泰市统计局王启芳)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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