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与SARS抗争的战役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是,它带给人们的不是喜悦与荣耀,而是更多的深思与反省。作为基层统计人员,通过这场斗争,能够做到忠实地记录,能够站在国家的立场上,站在对人民负责的立场上,用统计数字说真话,忠实于“法贵于威”乃是统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法贵于威”与“有法无威”
1、“法贵于威”,保障国家政治稳定,推动国民经济发展
《统计法》已走过二十年风雨历程,它一路保驾护航,统计工作始终站在中国经济的最前沿,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反映了经济结构调整动态,反映了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成果,反映了中国的国情国力。使中国的成绩无不为世人所瞩目。
SARS初期,老军医蒋彦永勇敢地站出来讲真话的伟大举动,使中国抗击SARS发生历史性转折,得到了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和各级领导竭力支持,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同仇敌忾,减少了损失和死亡。《统计法》保障了SARS疫情上报准确、及时,上情下达,及时遏制了SARS在中国的肆虐猖狂,并取得阶段性胜利。
2、“有法无威”,害国、害民又害已
据国家统计局调查表明,目前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是影响统计数字准确性的主要因素,在一系列统计违法案件中,领导干部干扰统计数据的占50%以上[1],使统计法“有法无威”,甚至“权大于法”。这种状况,不仅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持续良性发展,而且给社会增加了不安定因素。
SARS迫临时,地方官员为“稳定大局”而控制信息,确保经济不受影响成为首要立场。然而,控制只能使恐慌蔓延;信息失真,造成SARS在北京大规模流行,即而引起天津、河北省、内蒙古等地迅速扩散,仅北京转出的孟某一人导致天津近300名被感染者。中国人被SARS打得措手不及,既影响了一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又给人民的生命和安全造成很大威胁,国家不得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最终结果是:大局未稳定,经济也未增长。
相反,意大利医生乌尔巴尼,最早在越南向全世界发出SARS疫情的紧急警报,并对越南政府提出不要隐瞒疫情的忠告,他的建议使SARS在越南的扩散被迅速遏止。这就是尊重事实,敢讲真话,“法贵于威”的结果。
二、“法贵于威”难以执行的原因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1998年2月发布了“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但是,面对明目张胆、猖獗不止的违法案件,“法贵于威”却显得如此脆弱、如此难以执行。分析原因有三方面
1、社会因素的制约
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不够发达,体制缺乏完善,全局与局部、长远与眼前利益的矛盾,利益主体多元化矛盾。表现在经济上无非是钻政策的空子,维护小团体和个人利益。由于上级部门的考核,以及“小集体”的生存问题、吃饭问题、争取政府资金等问题使统计指标含水量较大。这是“法贵于威”难以执行的社会原因。
SARS期间,一些人控制信息、控制数字,造成错觉和假象,“稳定大局”的立场导致贻误决策,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带来沉重的负担。
2、领导干部急于求成的心态
有的急功近利,目标订的过高。有的重个人政绩而夸大其词。领导干部多是统计人员的厂长、经理等领导层,他们控制着统计工作,统计人员屈从权威。虚假数字造成了企业经济滑坡,甚至宣告破产,大量失业工人被推向社会。
SARS期间,一些地方官员为体现出自己地区医护人员感染率低、疫情控制有效而少报、迟报甚至不报,在群众中产生极坏的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干部的良好形象。
3、腐败作风置“法贵于威”予不顾
有的领导为保乌纱帽而弄虚作假;有的领导为骗取上级的信任、资金投入,不扎扎实实地工作,沽名钓誉;有的领导好大喜功,听喜不听忧,助长了报喜不报忧的歪风邪气;有的领导脱离群众,凭主观想象和主观意志办事;有的领导对于本地区、本部门被揭露的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网开一面。一串串虚假、伪造的数字,或瞒天过海,或偷梁换柱,或贪天功为已有,使得人民怨声载道,政府公信度大大降低,给经济建设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也正是失去“法贵于威”而最令人担忧的地方。
三、加强《统计法》法制建设,要转变观念,统一思想认识,增强统计执法的信心和勇气,“法贵于威”势在必行
1、从讲政治的高度、反腐败的高度来认识,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实践“法贵于威”
领导是决策者,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应首先从上层领导抓起,重点是法律意识的培养和统计法制观念的加强。要想搞好经济,提高职工生活水平,领导就得学习《统计法》,就得带头知法、守法、用法,就得依法办事。其次,彻底铲除“产值论官阶,速度定政绩,数字出干部”(2)的歪风邪气,树实事求是的正气。第三、保护统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相对独立性,营造遵纪守法的统计环境,保证“数出一门”,做到“权从属于法”。
抗SARS战场上,中央领导人平实朴素的形象安稳了人心,新一届政府由此获得的亲民声望也实属苍生大幸。政府在公共卫生系统信息透明化上前所未有的努力,使我们看到了在制止恐慌安抚民心上,提供瘟疫的真相远比立场更有力量;也看到了政府在SARS期间重造政府公信力的决心和魄力。抗SARS胜利,充分体现出“法贵于威”的巨大影响和作用。
2、以《统计法》为准绳,任何人不能凌驾于法之上
在逐步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只有领导干部与统计人员在《统计法》面前一视同仁,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使统计法发挥出足够的威慑力。绝不能因为你是省长、市长就可以从轻处理,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逍遥法外。
4月20日这天下午张文康和孟学农被免去了卫生部党组书记职务和市委副书记职务,新一届政府领导人的果断让多数公众感到突然的同时也增添了战胜灾难的信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口头上的话,在此时更表现出“法贵于威”的现实性。
3、学法、守法、用法是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必备素质
统计人员要以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导向,站在经济发展的高度,学习《统计法》、了解《统计法》最新动态,对工作做到胸中有数。学会识别各种行为是否违法,及违法的原因、后果和严重性,可以增强抗干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统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将《统计法》贯穿于整体工作的每个环节,把好每道关。用辛勤劳动保证每个数据的真实、客观和及时性,因为工作上的失误也会构成统计违法(3)。统计人员之间、同事之间以《统计法》为依据,互学、共勉,有助于杜绝统计人员知情不报和知法犯法。统计人要有对党、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坚定信心,使用《统计法》这个锐利武器,与打击报复行为针锋相对,对不良授意或强令篡改、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勇敢揭露和抵制。工作中,正确评价自己,淡泊名利,同违法行为做坚决斗争,自觉维护统计法制权威性。
4、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查处违法,关键在监督检查
(1)形成一个多渠道、多方面,分级负责、有效性强的统计监督体系,可以改善统计工作环境。(2)形成经常化、制度化管理的统计执法检查,从严治统,可以将“法贵于威”落在实处。
温家宝总理曾强调“多难兴邦”。危机,往往是变革的契机和动力。这或许是SARS灾难带给我们的一个正面记忆。我们希望变革并不总是要靠危机来作为动力的,不要在危机来临之后才想起变革,应该未雨绸缪,毕竟中国统计的路还很长,还要不断规范、完善和健全,还要更加自觉地向国际化方向发展。SARS这场血的代价应该使人类大彻大悟—“法贵于威”,误国、殃民、害已的行为必将受到严惩。
(天津市肺科医院黄海燕)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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