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统计局根据国家统计局和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法》颁布20周年的文件精神,结合桂林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统计法》颁布20周年纪念活动,并成立了以陆斌局长为主任的《统计法》颁布20周年纪念活动组织委员会。
一是要求各级统计机构继续认真抓好统计"四五"普法函授学习工作,保证今年统计"四五"普法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是要求各级统计机构在12月中旬之前认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及地方统计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要求各县、区及每个乡镇统计机构,至少在政府所在地出版一期宣传专栏;在《统计法》颁布20周年时(12月上旬)各县、区组织一次上街宣传,要在主要街道挂一至二幅宣传横幅。
三是市统计局拟会同市司法局等部门用宣传车上街宣传,召开市直有关部门参加的纪念《统计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印发《统计法》等有关统计法规、规章资料。
四是在10月底至11月上旬组织市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统计"四五"普法考试,12月中旬前举办一期统计法律、法规宣传骨干培训班,并动员广大统计人员、统计法制骨干人员撰写介绍统计法律知识、统计执法实践经验、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等方面的材料,掀起学习宣传《统计法》的新高潮。
这次纪念活动是以《统计法》颁布20周年为主题,遵循讲求实效,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开展纪念活动,更好地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党政领导和全市人民的法律意识,使《统计法》及相关法规在全市人民,特别是在领导干部中得到高度重视,提高领导干部及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严格执行《统计法》,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发挥统计在加快桂林市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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