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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召开纪念《统计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
2007-03-08 网友评论(0)条 进入论坛 发表博客
  关键字:公务员 文秘 领导讲话 双基 和谐社会 经济型社会 调研 会议精神 演讲稿

 12月3日上午,平顶山市统计局召开纪念《统计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会议重点邀请了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司法局的领导同志到会,就《统计法》颁布20年来,特别是1996年《统计法》修订以来,平顶山市在统计普法、统计执法等方面的情况和存在问题以及今后的打算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由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聚山同志主持。陈聚山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在纪念《统计法》颁布二十周年之际,把各位领导和专家请来,一是通过这次座谈会向大家多年来对统计工作特别是统计法制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二是想请大家借助纪念《统计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的机会,给统计法制工作出谋划策,以利于今后统计各项工作的开展,真正发挥出统计法制在统计工作中的保驾护航的作用。
  平顶山市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许耀生同志向参加座谈会的同志汇报了《统计法》颁布20年来,平顶山市在统计普法和统计执法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他指出:《统计法》的颁布,特别是1996年《统计法》修订以来,全市各级统计部门在人大、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司法局等单位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体统计执法人员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自1999年以来,平顶山市每年统计执法立案都在百起左右,今年1-11月立案102起,有效地规范了统计工作行为,对统计工作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由于统计法制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平顶山市已连续3年被河南省统计局评为全省统计法制工作先进单位,今年市统计局和宝丰县统计局又被河南省统计局推荐为全国依法统计先进单位。在今年3月份市政府开展的依法行政工作评比中,平顶山市统计局被评为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受到了市政府的通报表扬。
  许耀生同志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提出了统计法制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统计法制的宣传力度还不够,社会上的认知程度还不高。近几年,尽管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借助“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了集中宣传,并且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但由于新增单位和统计人员的调动频繁,在统计执法过程中,认识不到位的情况还表现的比较突出,统计法制观念还不强。二是统计执法力量还比较薄弱。平顶山市统计局法制机构,现在已有8位同志,这在全省也是比较多的,但是县(市、区)统计执法的人员与执法的工作量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尽管有了机构,但由于其他工作的冲突,执法力量明显不足,个别县(市、区)只有一位同志,给统计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特别是与《行政许可法》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因此,增加统计执法人员,满足统计法制工作需要的问题比较迫切。三是统计执法环境还需要进一步的优化。随着统计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种干扰因素也在同时增多,难以保证统计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座谈会上,市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庞迎新同志指出:《统计法》颁布20周年了,在20年的历程中,逐步得到了完善,普法工作也全面实施,特别是在2000年省人大开展的《统计法》和《河南省管理条例》的执法调研中,明显的感受到统计普法和统计执法尽管起步很大,但任重而道远。平顶山市统计局这几年的工作特别是统计法制工作成效显著,可是随着我国加入WTO,统计工作越来越显得重要,要想使统计发挥更好的作用,一是必须要靠统计法制作保障。这就需要今后在统计普法上更下功夫,要对各级政府领导、大中型企业的领导包括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并作为长期任务坚持不懈,不能搞一阵风。二是要动员各级领导支持统计工作,特别是统计法制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一个良好的统计执法氛围。三是统计部门要继续搞好服务,近几年“两会”期间,统计部门设立的咨询服务,深受代表的欢迎,这也是一种很好的宣传。四是要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人大将一如既往地支持统计执法工作。五是统计人员还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做遵法守法的模范,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服务。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袁翠竹同志指出,《统计法》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公布和修订、立法步伐比较大,过去人们对统计执法的认知度还不高,各级领导对《统计法》的认识也就是在近几年才真正引起了重视。去年我市统计执法第一起统计行政复议和诉讼案在《平顶山日报》上进行曝光,说明了我市统计执法工作已经逐步被人们所接受,这也是一种很好的宣传。从社会上对《统计法》的认识程度看,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是由于传统的思维模式而形成的,人们在头脑中的法律意识还不强,特别是领导干部中需要加强宣传,除阶段性宣传外,重点放在统计执法案例的宣传上,以案说法,可以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统计执法人员要提高对《统计法》重要性的认识,统计执法人员一定要时刻绷紧统计执法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这根弦。要熟知统计法律法规,要确保执法到位。要适时地展示统计执法的成果,不仅要默默无闻地干,还应该在适当的时候搞一些统计执法成果展,提高宣传效果,促进统计执法。
  市监察局肖玉兰副局长指出,当前统计执法环境还不理想,在这种困难的情况下,能够取得目前的成绩是非常不容易的,统计局的工作是应该得到肯定的。统计执法要加强宣传,抓住机遇。十六大依法治国提的非常响,这是一个良好的机遇,再加上人们近年来对统计数据的关注,更是一个难得的机遇,一定要抓住这个机遇,加大宣传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一如既往地支持统计工作,特别是统计法制工作。
市司法局王长海副局长指出,听了统计局的情况介绍后,作为司法局肩负着依法治市的重任,近几年统计局作了大量的工作,在普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统计法》颁布20年,与“四五”普法规划基本同步,部门法在普法宣传中还存在一定的盲区,《统计法》在社会的认知度还不是很高,在环境工作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取得这些成绩是不容易的。对今后的统计法制工作建设王局长提出:一是与依法治市办公室一起联合下发一个文件,扩大《统计法》的宣传面。二是与司法局加强联系,充分利用法律顾问点,开展统计普法,司法和统计部门互相沟通,使企事业单位的统计人员和企业的厂长经理以及律师沟通起来,让律师作为《统计法》的宣传员。三是要在普法上抓热点和难点问题,与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一起采取一些措施,既能完成宣传任务,又能节约普法经费,利用社会力量开展这项宣传。四是明年是法律进社区的关键一年,利用法律进社区这个机遇如何把统计法律法规穿插进去,起到全社会普法宣传的作用。
  陈聚山在座谈会结束时进行了总结。他指出刚才各位领导和专家给统计普法和统计执法提出的要求和希望很好,我们将结合座谈会精神,在充分肯定我们取得的成绩的前提下,进一步查找我们在执法和普法方面存在的不足。提高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法制宣传方面与有关单位多汇报、多沟通,借助多方力量特别是全社会的力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是我们的应尽职责。今年省局举办了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培训班,明年我们计划与市委组织部或依法治市办公室一起举办1~2期的领导干部培训班,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普法宣传。二是要利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不断提高宣传的效果。三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统计人员统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业务素质,熟知法律法规,在每个环节上少出或不出问题,确保统计执法办案的质量。总之,要通过一系列的手段,给统计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作用。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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