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肖天任,为纪念《统计法》颁布20周年在《泸州日报》上,发表题为《深入学习贯彻<统计法>,推进我市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文章。
文章指出,《统计法》是我国社会主义行政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是依法治统的根本依据,在统计工作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统计法》的颁布实施推动了我市统计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的轨道。
文章进一步指出,随着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步伐加快,受经济体制、利益机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统计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日益繁重的统计调查任务与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薄弱之间的矛盾突出。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各级党政领导、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愈来愈大,要求愈来愈高。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基层统计工作仍然十分薄弱。个别基层起报单位领导对统计的重视程度不够,随意变换统计人员,随意改动统计数据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市场化导致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降低,加之统计上的经费投入不足,统计执法的力量和手段偏弱。这些都阻碍着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着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
为此,坚持诚实信用原则,为统计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统计部门作为国民经济核算和综合信息部门在杜绝弄虚作假,维护和打造社会诚信、政府诚信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示范作用,这就要求统计部门必须依法统计,为社会提供准确、及时、科学的统计信息产品。
文章还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为统计法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指出腐败在统计上的突出表现是,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不是扎实抓工作,做出实实在在的成绩,而是在统计数据上作文章,骗取荣誉和利益;也有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不切实际地制订和下达各种经济指标,并以此作为考核和使用干部的标准,导致一些干部为了自己的政绩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
这些均严重违背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败坏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干扰了党和政府对社会、经济的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为此,我们一定要增强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文章最后要求,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与时俱进,深入贯彻落实好《统计法》,坚持不懈地推进依法统计。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坚持不懈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统计人员和全体公民的统计法律意识,营造一个依法治统,依法兴统的社会氛围。同时,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执法水平。真正做到“不出假数、真实可靠”。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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