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8日,是《统计法》颁布20周年纪念日。秦皇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邢录珍在《秦皇岛日报》上发表题为《认真贯彻〈统计法〉,开创我市统计工作新局面》的纪念文章。
他指出,20年来,我市深入宣传贯彻《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不断扩大普法宣传,强化统计执法力度,全社会统计法制观念明显提高,各项统计工作基本上纳入法制化轨道。值此《统计法》颁布20周年之际,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学习统计法,宣传统计法,贯彻统计法,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一个更为良好的统计环境。
如何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工作法制化水平他提出了四项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统计法》的贯彻落实。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指针,又是统计工作的基础,它为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供了法律保障。《统计法》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按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各级领导要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省纪委颁布的“领导干部在统计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八条规定”,充分认识统计法的重要性,带头执行统计法,严格遵守统计法的规定,不得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弄虚作假;不得对拒绝、抵制、检举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不得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统计上的弄虚作假现象放任、袒护或者纵容。要充分认识到在统计上弄虚作假不但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而且是一种危害极大的腐败行为,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加大对统计工作的投入,支持统计人员工作,保证统计人员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权力。
二是依法统计,推进统计法制化进程。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要完成好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最大限度地发挥统计工作的职能,就需要法律来保障。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这就要求统计部门要增强法制观念,把统计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大统计工作的透明度,依法审批和管理统计调查项目,依法管理和公布统计资料,依法管理统计机构和人员,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处理统计违法行为,真正作到依法搞统计,依法管统计。
三是结合“四五”普法,搞好统计普法宣传。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以《统计法》颁布20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四五”统计普法规划,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统计法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严重危害性。要通过宣传,使各级领导干部掌握统计法律知识,增强统计法制观念,认识到依法统计不仅是党的纪律的要求,也是法律的要求,自觉支持统计部门依法统计,制止在统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要通过宣传,使统计法律知识走向社会,让统计调查对象明确自己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体公民的统计法律意识,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自觉维护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统计监督,搞好统计服务。为党和政府当好参谋、助手,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是统计部门的基本任务。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要带头贯彻执行《统计法》,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与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统计部门要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统计法律尊严,使统计数据真正作到及时、准确,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服好务,为全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好务。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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