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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四大怪象委员呼吁食品安全法

http://www.cew.org.cn/  2007-03-19  中华经济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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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成为今年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来自武汉的全国政协委员刘善璧、肖红、陈春林等纷纷为此建言献策,并递交了《深化体制改革,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相关提案,呼吁加快食品安全立法。

    陈春林委员说,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四大怪象:

    我国食品安全法律的前置性和法律体系的广度不够,对农产品源头污染的预防性监督几乎处于空白状态。例如给黄鳝吃激素促其快速生长或给水果注射激素促其早熟,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等,而养殖或种植阶段基本上是不受任何监管。

    多头执法,权界不清,管理重叠。比如对月饼生产等有利益的行业,大家都争着抽查、罚款,对豆制品、烧腊等无利益的谁都不愿管。一旦出现重大监管漏洞又互相推诿,既造成行政资源的极大浪费,又不能有效解决问题。

    食品监管力量不足,范围不大,措施不力,打击力度不够。目前大部分监管部门在各区都没有派出机构,加上食品安全监管的范围本来就大,很多基层地区尤其是广大农村根本得不到有效监控。目前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威慑力太小。

    食品卫生检测技术落后,缺乏系统全面的食品安全认证标准。谈食品安全离不开科技水平,美国FDA的多残留检测方法可以同时检测出360多种农药残留物,德国可检测出325种,而我国只能检测出180种,像“苏丹红”、“二恶英”都是最先由国外查出的。技术落后直接导致了风险控制的不力。同时我国关于进入流通领域后的食品安全法律相对粗糙,缺乏具体详细的规定,质量标准也不全。比如我国有食品质量标准3000个左右,绝大部分集中在生产和加工领域,与流通有关的标准只有100多个,尤其对生鲜食品的运输、保鲜、贮藏和卫生要求都远远不够。

    陈春林呼吁:加强食品安全立法,整合执法资源,加大打击力度,加大对检测技术研究和引进的投入,是当前刻不容缓的大事,应引起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记者 柯立 宋兰兰)

(来源:长江日报 xinhua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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