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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油价不能承受之重

http://www.cew.org.cn/  2007-02-06  中华经济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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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来自美国能源署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00年下半年开始,在国际原油价格低于大约35美元/桶的情况下,中国汽油出厂价格多数时间高于荷兰鹿特丹和美国纽约的汽油零售价格;只有在2005年国际原油价格超过40美元/桶以后,中国的汽油出厂价才低于荷兰鹿特丹和美国纽约的汽油零售价格。

  2006年,中国石油生产成品油7347万吨,占全国成品油总产量的41.4%。中石化是中国最大的原油加工和成品油销售企业,又是国内最大的原油进口商,其进口原油占全国进口量的80%。

  这种垄断的格局,同样为石油公司在未来的新定价体系中左右油价提供了空间。按照新的“原油加成本”式的定价方法,国内油价在盯住国际原油价格的同时,将加上石油公司的成本和利润。中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曹晓认为,新定价体系的好处在于,一是价格形成机制比较稳定;二是可以保证石油企业经营有利润。

  一家跨国石油公司内部人士介绍,炼油成本和利润也是反映各地市场供求变化的一个指标,并且起伏波动很大。国际石油公司都有专人负责跟踪,就像跟踪原油价格变化一样,以便调整公司的原油销售和输送计划、炼厂开工情况等。但由于中国没有与国际市场接轨,现在很难了解中国的炼油成本和利润变化情况。

  根据美国能源署网站介绍,美国汽油价格结构由四部分构成,包括原油成本、联邦和州征收的燃油税、炼油成本和利润、以及流通和营销成本和利润。2004年,美国平均汽油价格为1.85美元/加仑,其中炼油成本和利润占18%。2005年美国平均汽油价格为2.27美元/加仑,炼油成本和利润占19%。

  成品油价格减去原油价格的价差称为毛利。据中石油规划总院炼化所市场室汤湘华主任介绍,从这两年国际市场情况看,原油价格上涨时,毛利价差也在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需求拉动,最近两年炼油企业开工率特别高。

  业内人士指出,新定价体系未来的最大问题在于,在发达国家市场,石油企业的成本和利润在竞争中形成,非常透明,而中国目前连石油企业因价差导致的亏损都没有核算出一个确切的数字,很难想象未来能对石油公司提供的利润数字形成有效监督。

  两全之难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没有任何公开文件显示新的定价体系已经启动,业内人士认为发改委此次下调汽油价格时,已将中国原来跟踪国际成品油价格来确定国内成品油价的方法,改为跟踪国际原油价格。

  在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周大地看来,这并不意味着成品油价格机制有重大变化。“只是计算公式变化,而不是价格管理机制变化。”

  自1998年以来的中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表明,关键并不在于盯住原油价格还是成品油价格,而是有关决策部门是否有决心“能够长期盯住”。

  1998年中国开始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目标就非常明确,一是与国际油价接轨,二是保持油价稳定。

  国研中心邓郁松认为,这两个目标存在矛盾,很难两全。对未来中国的成品油定价机制选择,周大地认为最终仍然取决于政府的目标所在。

  周大地表示,从客观需要上来讲,国内油价必须与国际油价接轨,因为中国超过40%的原油需要进口,进口没法割裂,需要选择的是接轨方式。“市场化只是手段。以低价能源来支持经济快速扩张,是无法长久的。”

  业内普遍认为,新定价机制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透明度问题。“现在这种价格形成完全取决于决策部门意愿,可以跟着国际油价走,也可以不跟着,主观作用太强。”中石化副总工程师曹晓说。

  据中艺华海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出口部总裁孙潭介绍,伦敦布伦特(Brent)是西非和北欧石油定价基准,印度尼西亚的米纳斯(Minas)市场是远东地区石油定价基准,迪拜(Dubai)是中东地区石油定价基准,三地也是中国主要原油进口来源地。

  “新的定价机制如果实行的话,至少市场涨落这一块是透明的。”孙潭说。

  邓郁松则认为,不论是跟踪国际原油价格还是成品油价格,更重要的是一定要缩短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调整的滞后性。

  邓撰文分析说,从生产环节看,国际油价上涨会增加国内炼厂成本,国内油价调整滞后造成炼厂盈利水平下降甚至亏损,一些地方炼油企业为避免巨额亏损纷纷停产或者减产。油价调整的滞后性还会造成流通领域的投机现象。在国际油价大幅上涨时,投机者可以准确判断出国内油价调整趋势,在批发和零售环节囤积居奇,人为造成市场供应紧张。

  此外,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滞后造成无法通过价格机制的作用及时调整供求关系。国内油价过低,市场配置石油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失效,不利于节约用油。

  按照邓郁松的设想,在基本理顺国内价格水平后,将与三地成品油价格接轨改为与进口国际原油价格接轨,选择和国际原油价格实时接轨的方式,按照“原油接轨价格+炼厂成本+合理利润+流通环节成本+合理利润”的方式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水平,同时继续由发改委制定零售中准价。

  “要按与国际油价实时接轨的原则确定国内油价,需要根据国际油价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零售基准价。考虑到适应过程,可先改为每周调整,在油价波动剧烈时,可每天调整。”邓郁松说。

(来源:《财经》杂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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