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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西部享有六条政策

http://www.cew.org.cn/  2006-10-11  中华经济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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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就贯彻"西部大开发"战略,提出了鼓励外商投资西部开发可以享有的几项新政策和新措施。

  对外经贸部目前已制定了如下一些主要措施:

  第一, 将选择西部地区具有优势的产业和项目,制定专门指导外国投资、享 受外资鼓励
类的优惠政策;

  第二,中西部外资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期满3年之内,吸引外资鼓励类的项目 可按15%税率征收;

  第三,外商在西25%以上的享受外资待遇;

  第四,允许东部的外资企业到西部承包外资企业和内部企业;

  第五,允许在东部地区试点的,同时允许在西部地区试点;

  第六,在中西部地区省会或首府已建立的开发区可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

  他表示,对外经贸部还将根据形势发展陆续制定一些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引导中西部地区发挥自身优势,发展有中西部地区特色的对外经济贸易,以开放促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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