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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凡在全国工商系统推进新农村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强调,整合职能创新机制扎实推进新农村

http://www.cew.org.cn/  2006-10-10  中华经济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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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两天的考察、交流,全国工商系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验交流会于9月21日在成都结束。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在总结时强调,各级工商机关要整合工商职能,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刘凡指出,各级工商机关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找准工作定位,突出工作重点,依托准入、监管、执法、保护等职能,有力地促进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营造了良好的农资市场环境。从2005年1月至2006年8月,全国工商机关共清理整顿各类农资市场7.7万个次,检查各类农资企业118万个次,取缔无照农资经营户2.5万户(个),捣毁农资制假售假窝点1300个,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7.64亿元。二是实施政策引导和商标战略,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研究出台和认真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指导农民、涉农企业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提高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三是通过培育农村经纪人,发展订单农业,发挥市场服务功能,促进农产品流通,实现农民增产增收。截至目前,全国农村经纪执业人员达60余万人,经纪的业务量达2000余亿元,其经纪活动覆盖了所有农副产品。大力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规范签约行为。今年1月至8月,全国工商机关制定示范性订单合同710个,签约农户1057万户,签约金额3246亿元,查处涉农合同违法案件4865起,挽回经济损失5.23亿元。

  刘凡强调,各级工商机关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五个坚持”: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坚持立足工商职能,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坚持积极探索,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同时,要做到“六要六不要”:要围绕职能,不要大包大揽;要依法行政,不要越权缺位;要创新机制,不要墨守成规;要注重实效,不要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要盲目攀比;要突出特色,不要强求一律。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把服务和支持粮食生产作为重中之重,把保护农民利益和促进农民增收作为着力点,把围绕职能作为中心点,把整合工商职能作为重要手段,把“一会两站”作为重要窗口,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刘凡指出,各级工商机关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权益保农、政策爱农和市场助农等“七个机制”,进一步明确“三个定位”,即定位在落实农民所想、所盼的监管服务上,定位在尽力引导和满足农民致富这个强烈的愿望上,定位在为农民排忧解难和营造良好市场秩序环境上,围绕爱农护农帮农、铲除坑农害农损农行为,把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融入到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引领新农村建设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刘凡从七个方面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一要建立和完善“红盾护农机制”,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认真清理农资市场经营主体资格,进一步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实现对市场主体准入、交易、竞争和退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切实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广告的监管,严厉打击制作、发布农资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农资市场的日常巡查,积极探索市场监管预警制。积极推行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促进农资企业诚信经营。支持建立农资连锁经营和“农资放心店”,畅通农资流通渠道。

  二要建立和完善“经纪活农机制”,大力发展和规范农村经纪人,推动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相衔接。根据辖区农产品产量、结构、特色、流通等情况,制定发展农村经纪人的规划和措施,发挥当地优势,形成当地特色。积极开展农村专业经纪人培训,提高农村经纪人的综合素质。加强合同规范管理,严厉查处农村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诱导农民签订合同、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要建立和完善“合同帮农机制”,稳步推进订单农业,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推进以龙头企业带动、品牌带动、城市消费带动和以专业市场为依托的订单农业,并通过合同监管,指导签约,帮助履约,调解纠纷等多种途径,为订单农业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农户和涉农企业的法律意识,规范合同文本和签约行为,保证合同合法有效。严格监管合同履行,加强对订单合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大力开展涉农企业“守合同重信用”认定活动,强化经营主体的信用建设。


  四要建立和完善“商标富农机制”,积极引导农民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收,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引导鼓励以农业资源为依托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注册和使用商标,利用商标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农产品知名度,使“公司+农户+商标”成为利用知识产权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模式。加大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农产品商标的侵权行为。

  五要建立和完善“权益保农机制”,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农村广泛开展“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市场、进村镇、进商家活动,加强对农民消费者的宣传,增强农民依法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进一步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加快“一会两站”的建设。要依托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工商所,建立消费者协会基层分会、红盾护农服务站和12315维权联络站,方便农民消费者就近申诉举报。充分发挥农村工商所的职能作用,及时依法解决农村消费纠纷,特别注重解决好因农资消费引发的群体性投诉,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要建立和完善“政策爱农机制”,大力培育农村市场主体,积极引导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依托登记注册职能,因势利导,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涉农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个体私营经济。积极培育农村市场主体,大力发展“执照农民”,提高农民市场主体意识和农村经济市场化程度,积极扶持、鼓励有一技之长的农民持照闯市场。

(来源:红盾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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