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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审查新规即将出台 该把则把该放就放

http://www.cew.org.cn/  2007-02-06  中华经济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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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商务部有关负责人透露,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关于外资并购联合审查的文件,预计不久后将出台。

  这位负责人是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举办的“中国经济形势和有关立法对话说明会”上做出上述表述的。而同样出席该活动的发改委负责人也表示,新版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在今年上半年公布。

  去年底,在全国发改委系统外资工作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就曾建议,要建立特殊并购审查机制,并宣布要制定国家“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清单,“把住应当把住的关,放开应当放开的限制,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落到实处。”

  而一份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完成的报告此前也提出,中国应建立由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不同部委的相关人员组成的外资并购审查常设机构。按照报告设想,上述部委的相关人员在需要审查的时候执行职责,不需要的时候,其成员按照原来的各自职位,在相关工作部门正常工作。

  从2006年开始,要求对外资并购进行审查的呼声逐步加大。特别是凯雷并购徐工、德国舍弗勒收购洛轴、苏泊尔并购案等事件引发了外资并购和产业安全的争议。

  去年9月,商务部联合五部委出台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文件规定,外资并购境内公司需报商务部和相关部门审批,在需要时进行反垄断审核。商务部召集有关部门、机构、企业以及其他利害关系方举行听证会。不过文件并没有明确是否成立专门的外资并购审查机构。

  据了解,现行的机制是,在需要时由相关企业提交并购相关文件,按照流程在相关部委下属的外资管理司局轮流审核。必要时,各部门相关司局的负责人员组成联席会,讨论是否需要召开听证会。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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