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次发行将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下称“战略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结构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本次发行安排” 之“本次发行结构”。
3、本次发行的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 主承销商)通过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向配售对象进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4、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07年2月2日、5日及6日每日9:00至17:00,以及2月 7日9:00至15:30。询价对象应在上述时间内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表》(下称“初步询价表”,该表可从WWW.CHINA STOCK.COM.CN、WWW.CS.ECITIC.COM网站下载)传真至010-84049811,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初步询价。
5、本次发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与网上发行同步进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的时间为2007年2月9日(T-1日)(T日指网上资金申购日,为2007年2月12日)9:00至 17:00及2007年2月12日(T日)9:00至15:30;网上发行的时间为2007年2月12日( T日),申购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
6、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以2007年2月9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中公告的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申购缴款。如果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发行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将于2007年 2月15日(T+3日)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时退还给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应当遵守上证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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